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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警察15分钟申请手机定位

2018-01-23 LBS

        据台湾媒体《自由时报》报道,林姓男子跑进北市士林警分局社子所求救,大喊:“救命呀!我前妻要带孩子自杀!” 警员梁立紧急申请手机定位,15分钟内得知她在河堤旁,结束一场虚惊。


        梁员表示,当天下午2时许先接获董女报案,称有家暴纪录的前夫到住处骚扰她,警方抵达时,前夫林男已离去,当时觉得董女情绪不太稳定;未料当晚8时许,换林男跑进派出所,宣称他事后打电话给董女,双方争吵后,董女撂下一句:“你逼我上绝路,我就带小朋友离开人世!”随即挂电话。


        梁员当下拨打手机安抚董女,但讲没多久,董女表示“小孩在安全的地方”,并称“手机没电了”,随即挂掉电话。


        梁员察觉电话那端有风声,担心是在桥上或高楼等空旷处,立刻填表申请紧急手机定位,以董女家庭处理状况及林男报案纪录,依通保法除外条款,请电信公司定位董女手机。

        梁员说,不到15分钟就收到回复,确认发话位置在社中街附近,考察周围就是河堤,立刻派员赶往搜索,但未寻获董女,他再拨一次手机,董女这时告知已返家,另请同仁前往查看,并确认小孩也由幼儿园老师照顾,母子安然无恙,才放下心中大石。


        梁员表示,人命关天可以直接申请手机定位,但若事证不足,就需先制作协寻笔录,且建议由亲属来做,只需简单纪录人事时地物,通常不会花太多时间。


        基隆市警察局四分局中华路派出所长张畯盛表示,曾协寻欲自杀的女大生,有请报案网友提供信息,并制作笔录,使用时间大约就是15分钟。


        一名资深警官表示,派出所虽有制式处理流程,实务上遇到自杀案件,只要跟报案人了解初步案情后,稍填写并附上申请书,直接交给分局勤指中心,就可以向电信业者申请最后发话位置定位寻人;电信业者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都知道紧急救人远比流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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