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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被一个写作奖拒绝了,因为他们说我懒

太宰猫 楚尘文化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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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莉迪亚·戴维斯(LydiaDavis,1947 — )是国际布克奖、麦克阿瑟奖、法国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等极具声望奖项的获得者,是“作家们的偶像”,乔纳森·弗兰岑、乔伊斯·卡罗尔·欧茨等作家都深爱她的作品。

我最近被一个写作奖拒绝了,因为他们说,我很懒。他们说我懒的意思是我会用太多缩写,比如:我不会把 can not 与 will not 的完整形式写出来,而是会把它们缩写成 can’t 与 won’t。


这就是布克奖得主莉迪亚·戴维斯的一篇小说的全部文字。当时的评委们曾如此赞誉她:


我们从未读过的东西,一种短篇小说的新形式。


她甚至写过许多一句话的小说,并成功地吸引了许多人的眼球,但也因此受到了怀疑:这是否真的具有那么高的文学价值,或者,这真的值一个布克奖吗?


如果这就是她的全部,那么她的确只能算一个投机取巧者。但事实远非如此。



01.


梦与真实,诗与小说,对她或许没有区别



在布克国际奖评委的眼中,戴维斯的小说是“难以归类”的。这个特点在那些超短篇中表现得尤其明显——与其说它们是小说,倒不如将之归类为观察随笔或是冥想记录。戴维斯曾说:


我想尽可能地接近真实的生活,展现它的混乱、它的碎片性。我想让我的作品尽量接近人们的意识运作的真实方式。


这样的想法并非新事,以人的真实意识来作为表达的对象,是很多作家都曾经追求过的。无论是普鲁斯特对回忆的执着,还是伍尔夫对墙上斑点的浮想,都是在探寻着一个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从而将大脑的运作便成直观的文字,让读者看到最原始的意识与真实。


戴维斯也面临过这样的时刻——即选择一种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她曾经希望诗歌能够成为一种路径:


我同时也在写诗。多年来我不断地回到诗歌,但我觉得我对诗的投入一直不够深,未能让自己真正地掌握这门艺术。


她也尝试过长篇的方式,并出色地完成了《故事的终结》。但最终却发现这不过是因为“这个作品需要比短篇更大的空间”:


我认为它是一个优秀的、扎实的长篇,虽然它的主题比较窄。我没有理由去怀疑短篇小说的力量,而且我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在一个较小的篇幅中能做什么,这一点让我很享受。



她的选择或许从一开始便已经确定了——放弃传统的小说方式,突破一切期待。她写下的故事是跳跃而闪烁的,充满着灵光一现或是戛然而止。


现在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阵子了,我可以放心地说我以前没有来过这里。


——《布鲁明顿》


全篇只有这一句话,至于“我”是谁,“这里”是何处,“现在”是何时,我们一无所知。


猫,灰色虎斑,安静地,看着一只大黑蚂蚁。男人,动作快,站着盯着看猫和蚂蚁。蚂蚁沿着小路向前走。蚂蚁停下来, 困惑着。蚂蚁快速原路返回——径直朝向猫。猫,惊住了,向后退。男人,站着,看着,笑着。蚂蚁又改变了路线。猫,又安静了,又在看着。


——《关于短“a”、长“a”和中性元音的小事件》


高潮消失了,叙述者也无处可寻,存在的只是一段叙述,一个关于cat,ant与man的音韵游戏。


我睡不着,在这奇怪的城市里,在这间旅馆房间。时间很晚了,凌晨2点,3点,4点。我是怎么了?哦,也许我是想他了,那个睡在我旁边的人。然后我听见附近一扇门关上了。又一个客人进来了,来得很晚。现在我有答案了。我会走进他的房间,上床,在他的身旁躺下来,然后我就能睡着了。


梦。


——《夜里醒着》


在《不能与不会》中,很多篇目的右下角标着一个“梦”字,这篇便是其中之一。戴维斯喜欢记录自己的梦。很大程度上,梦是我们对日常事件感受的一个高浓度的形象再现,我们能够通过梦去接近自己真实的想法。


甚至是反过来,我们通过梦的碎片来获得灵感,使之成为现实的一部分。


我到哪儿他都跟着。他的发色很淡。他年轻而强壮。他的手臂和腿都饱满而结实。他是我的保镖。但他的眼睛从不睁开,而且他从不离开他的扶手椅。他总是深深地陷在椅子里,被从一个地方抬到另一个地方,同样的,也是由他本人的看护人照顾着。


梦。


——《保镖》


戴维斯的短篇于我们而言,正如梦一样,难以解释,但总是在不断接近着现实。现实与梦都在记忆中不断变为碎片,我们能做的,只是将它们记录下来,慢慢拼凑成一个模糊的形象,使之获得一种短暂的永恒感。




02.


以语言与情绪,对抗虚伪的人工感


面对戴维斯的小说,我们很难从常规的分析角度去入手——所谓的情节、高潮与叙述者往往都无迹可寻,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些最为直接的记录,无限逼近于生活的提取物。至于为何抛弃了这些传统的小说形式,她本人是如此回应的:


我一直以来就比较抗拒虚构文学的“人工感”的那一面。


最好的作品总是能超越这种人工感,让读者完全忘记它的存在。


当我说我抗拒某种文学形式的“人工感”时,我想我指的是那种艺术构造(artifice)过于明显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作者调用的艺术手法(device)过于明显。


当一件作品具备了太过明显的艺术手法或构造时,它就成为了一个被艺术家刻意建构出来的东西,失去了内在的生命力与流动性。但当然,任何作品都离不开形式的限制,而戴维斯所想要做到的,是以语言与情绪去抗衡人工感——


我想我在自己的作品中想要实现的是让语言和情绪足够强、足够有趣,以致故事的形式看上去是不自觉的——几乎是种意外。


但她所说的“情绪”,完全不是爆裂性的或宣泄性的。她选择了沉着而冷峻的语调,以足够的忍耐力去压抑过于强烈的疼痛或欢愉。关于这一点,最为突出的便体现在涉及“死亡”主题的几个短篇之中,比如《狗》:


我们准备离开这个有大花园和喷泉的地方。透过车窗,我看到我们的狗躺在轮床上,在一个类似棚屋的屋子外的走道上。它背对着我们。它一动不动地躺着。它的脖子上有两朵花,一朵红色的一朵白色的。我转开了视线又回去看它——我想看它最后一 眼。但棚屋外的走道上是空的。就在那一瞬间它消失了:他们把它推走了,就快了这么一秒。



可以发现,在这短短的几行内,没有一个字与悲痛直接相关,我们看不到面对死亡时的哀痛与疯狂,而只有一个平静的“我”。起先的画面中充满了物件:大花园、喷泉、轮床、狗、两朵花……但一秒之后,一切都消失了。一个微妙的氛围在这里逐渐形成,充满着死亡与虚无,所有情绪似乎都隐没在了这些文字之中,而文字也就此中断——真正的虚无。


狗走了。我们很想念它。门铃响起时,没有吠声。我们回家晚了,没谁在那里等着我们。我们在家里、在我们的衣服上还能到处发现它的白毛。我们把它们捡了起来。我们应该把它们扔掉的。但那是我们仅剩的和它有关的东西了。我们不愿意把它们扔掉。我们有一个疯狂的愿望——只要我们收集到足够的毛发,我们就能把狗拼回来了。


——《狗毛》


静默是最强烈的伤痛。我们听不到它的声音,也不愿说出任何话,只有从未断绝的思念与不断落空的期待——我们想它,并知道再也等不到它。狗毛是轻盈的,我们将它们捡起,就像触及到它仅存的灵魂,而当灵魂的碎片被我们收集并保存,狗也就回来了。这样一种毫无波动的叙事,就像是陈述着一个定理,一种永远无法实现的信念——越是平静而坚定,就越能使人心碎。



03.


站在镜子前,面对难以忍受的自我


詹姆斯·伍德在《私货》中曾探讨过戴维斯写作的主题:


可以说,自我中心这个词所囊括的一切,就是戴维斯的真正主题:自我那难以忍受的存在;自我那持续不断的内心声量;像讨债人一样躲不过的那个真实的自我。


正因如此,不少人从过戴维斯的作品中看到了自传性的成分,认为她的许多故事中不断出现的声音,便是她自我表露的一种方式。对于这个问题,戴维斯也有过自己的解释:


我的小说常常被当作自传性作品来读,这一点并不怎么困扰我。我将我本人的生活当作材料,但我使用这些材料的方法与其他材料是一样的。


然而,最重要的是这些材料是怎样被组织起来的。如果你小心地去组织它、处理它,它就会超脱它的来源,变成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就算我本人的经验有时碰巧是一个作品的来源,在作品结束的时候,我与它也毫不相干了。


一个人的自我终究是一个谜。在戴维斯的小说中,了解自我的途径便是不断地与自我对话。但这种对话并不是外向而强势的,它不需要你去接受,而只是主人公的自我需求——他不得不说话、思考,从而确认自己的存在。就像《独自吃鱼》中的“我”:


吃鱼是我通常会独自做的事。在家我会在只有我一个人时吃鱼,因为它的味道很强。我会一个人吃放了蛋黄酱和生菜的沙丁鱼白面包,我会一个人吃放在黄油黑麦面包上的熏三文鱼,或是加了金枪鱼和凤尾鱼沙拉,或是罐装三文鱼沙拉的三明治,或有时候是用黄油煎的三文鱼。



在我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没有人和我说话,除了吃与喝我也没有其他事可做,所以我咀嚼食物和啜饮葡萄酒时会有点过分刻意。


我总是会想,现在应该再吃一口,或是慢一点,食物就快要没了,这顿饭就快要结束了。我要试图读书,好让我在吃下一口食物与喝下一口酒前多一些时间。但我几乎无法理解纸页上写着什么,因为我每次读得是那么少。


我还会因为屋子里的其他人而分心。我喜欢密切地观察那些男侍者和女侍者以及其他顾客,就算他们不是那么有趣。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要向读者或他人灌输什么,而只是神经质地自言自语。“我”似乎被分离出了一个部分来监督或命令自己的一举一动,并将所有观察到的都记录下来,以供日后进行自我研究。就像在《关于一个牌子的想法》中,作者认为所有乘客都可以戴一块牌子,在上面陈述自己可能帮助或影响到邻座的行为,从而开始了对自己的观察与思考:


我的牌子上会写着:不会使用手机,除了也许会在回家路上的最开始简短地和我丈夫交流一下,概括我在城里的出行,或者更罕见地,我会在途中快速地警告一个朋友我会迟到;但在旅途的大部分时间会把我的座椅后背调到最低,吃午饭或吃零食的时候除外;旅途中时不时可能还会稍微调整它,调高或调低。


这种隐含着分裂自我的观察方式,在《两个戴维斯和一张地毯》一文中表现得更为透彻。作者直言这两个人有着几乎一样的犹豫不决的性格,但却毫无血缘关系。拍卖会上的一张地毯将这两人联系了起来——戴维斯夫人因厌弃家中的一张突兀的地毯而想卖掉它,结果却因它被别人估了高价而心生不舍。戴维斯先生看上了它,却因为与家中装修风格不配而犹豫不决。两个戴维斯不可自拔地陷入了一个无限的循环,渴望能有第三个人出现来帮他们做抉择,但一直到文章的最后,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这一个戴维斯现在希望她可以向一个所罗门那样的人求救,请他裁决,因为问题的实质也许不是她是否想要留下那张地毯,而是,总的来说,他们两个人谁更看重它:她觉得要是另一个戴维斯更看重那张地毯,它就应该归他;要是她更看重它,就应该由她留着。


要是他喜欢,他就应该把它留下来;要是他不想要,她就应该留着它;要是他只有一点儿喜欢,她就应该留着它。不过,她还是不确定这是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在这两个戴维斯之间仿佛存在着一面镜子,他们互为映照,看到了彼此便是看到了自己。他们之间的谈判与妥协,也即对自我进行认知的过程,关于“我”是谁,“我”该如何,两个戴维斯的交易没有结果,“我”也就尚未完成自我的探寻。一切都是尚未结束,“我”的谜题还在继续。


▲ 青年戴维斯


最好的推荐或许是反过来的——戴维斯自己写过一篇名为《坏小说》的小说。就算遇到的是“坏小说”,也未必是什么糟糕的事:

我带到路上的这本沉闷、难读的小说——我一直试着把它读进去。我翻开它很多次了,每次都很不情愿,每次都不觉得比上一次好,而现在它好像已经成为一个老朋友了。我的老朋友,这本坏小说。

——《坏小说》

写下这样段落的作家,一定适合成为一位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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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与不会》

[美]莉迪亚·戴维斯 著  吴永熹 译

中信出版集团丨楚尘文化

2019年6月



文字丨太宰猫,部分文字选自《不能与不会》,[美] 莉迪亚·戴维斯 著,吴永熹 译,楚尘文化出品
图片丨网络 
编辑丨太宰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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