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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强奸、抢劫、盗窃...男子出狱两月又被烟台警方抓获!该!

烟台公安 2021-01-13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59岁)


● 1983年10月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2016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3月被释放。

● 2018年5月疯狂盗窃电瓶等财物,再次被烟台警方抓获。


看了上面这份“人生履历”,

你是不是也恨得牙痒痒?

强奸、抢劫、盗窃...坏事做尽

还心存侥幸,屡教不改!

案件回顾

2018年5月,烟台莱州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多起报警称,电动车电瓶被盗。经过多日侦查,一辆银色电动四轮电动车进入了民警视线。


但是监控中嫌疑人戴帽遮掩,反侦察意识极强。民警对该电动车轨迹及案发路径进行分析后,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长时间的摸排、蹲点守候,6月3日办案民警果断下达抓捕命令。但犯罪嫌疑人王某拒不配合,驾驶电动四轮车冲撞办案人员,民警负伤跟进,终将车辆逼停,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出狱2个月期间,共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现王某林已被批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莱州公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年过50,半生都呆监狱里,

这才出狱2个月就又犯案,

屡教不改伸贼手,

真是让人又气又恨!


也给那些有歪心思的人提个醒,

切勿一时糊涂,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现在改过自新还不晚!

努力工作,踏实挣钱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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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挣钱才是正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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