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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进步中遗落的自由 | 我读

2017-10-29 何思明 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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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年,第戎科学院以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为题进行征文,卢梭应此写作论文一篇,提出了私有制的出现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思想,这篇论文就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可视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和绪论,也是值得一读的法理学著作。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人类的工业发展和思想启蒙运动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大地上大步行进,对狄更斯的这句话进行着诠释。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工业革命拉开高速发展的帷幕,工业文明成果的出现使人们摆脱自然力的束缚,促使着理性的萌发。那也是一个极不安定的时代,各种变革呼之欲出,原有的陈旧体系漏洞百出,支撑着社会的思想基础已然被工业时代的来临所动摇。这样的时代激发了人们沉睡已久的思考能力,人们开始向这个时代发问、向这个世界发问。让—雅克·卢梭以其高远的洞见、深邃的思索和精准的文字铸就了一个时代的思考,《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就是其卓越成果之一。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完成了一大壮举,那就是把“无限的力量给予了把自己理解为无限者的人”。


审慎而适度的民主政府

 

卢梭在本书献词《致日内瓦共和国》中集中阐述了其追求自由平等的国家建构的思想。作为一个自然法学家,卢梭始终将自然法思想贯彻在他理想化的国家建构当中,他在本书中的思考也围绕着与此相关的话题展开,即:人类如何以最接近自然法、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式在自然赋予的平等和人类社会建立的不平等间寻找平衡。卢梭虽然认为法律的创立认可了私有制,也使得人类的不平等从此根深蒂固,但仍愿活在法度适宜的民主政府之下。他认为,只要实行法治,使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就能治理好国家。因此,他主张立法权应属于全体公民,希望官员创制法律应该审慎小心,公民认可法律应该慎重,公布法律应该郑重其事。他特别强调,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鄙弃天天都在变更的法律。本书献词中不乏精彩的论述,例如关于自由的比喻:“因为自由正如那些美味的食物或醇酒,适合滋养和增强习惯于它们的强壮体质,却会压垮、破坏和迷醉那些根本不适合它们的虚弱体质”。[1]自由是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背景下进行的,过度的、不适应社会的自由只会动摇国家的根基,甚至使国家远离自由。


自然状态中的自由


卢梭在导论中明确提出,本书旨在说明:1.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何时权利接替了暴力、本性服从了法律;2.是何种一连串的奇迹使得强者决定为弱者效劳,使得人民决定用真正的幸福换取虚幻的安宁。[2]本书的第一部分详尽地描绘了卢梭理解的自然状态,并以一个野蛮人的形象来论证其观点。要对人类社会真正的基础有所认识,首先要明确自然法的观念;而自然法的观念,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3]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是建立在以人性论为基础的自然法理论上的,他从模糊的臆测中构建了自己对人类的自然状态的判断。当卢梭深居在远离人烟的森林中时,其丰富的想象力与高深的政治智慧不断碰撞,他所理解的自然状态中的自由也如野蛮人的成长一样不断地完善。


忽略掉人类漫漫进化史中的细节、更多结合政治哲学上的理念,卢梭构造了一个“如同我们一样使用双手,目光遍及整个自然界,眼睛探索着浩瀚无际的天空”的野蛮人,并站在这个野蛮人的立场阐述自然状态中的自由。要了解自然法的定义,必须要了解自然人的面貌。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法就是自然人在自然状态下所遵循的法则,但历史的风雨已经改变了原始的自然人的面貌。卢梭认为,很多人都渴望构造出自然人的形象,但都失败了;他们描绘了一个文明人,却号称自己描绘了一个真正自然状态中的人,他们总是试图通过观察公民社会中的人来理解自然人的特征,这就导致了作为社会状态逻辑前提的自然状态反过来要从文明社会中获得规律。卢梭的此种说法实际上针对的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学说。他认为,霍布斯在描述先于社会状态的自然状态时,忽略掉了二者之间存在的的异质性,把社会状态中的观念强加给自然状态,这使得霍布斯无法对自然状态形成正确的认识。[4]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努力通过推测和想象去除我们原有意识中的文明概念,主要从生理和精神两个角度入手。从生理上看,自然人的身体具有自足性,具有和现代人一样的构造:“二足行走、双手做事”,“目光射向大自然”。如此的构造比一切动物都要完善。这样的构造使人可以模仿动物的技巧,从而掌握各种动物的特长。因而,与动物相比,人更容易觅得食物。自然人所处的自然状态没有遭到破坏,大地上到处都是食物,因而自然人不需要去寻求他人的帮助,他们是“孤独的、轻闲的”。[5]再者,自然人,或称野蛮人,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形成了强壮的体格。未受开化的简单大脑不懂得如何制造和使用工具,他们更多地依靠自身力量的提升来适应生存环境,他们唯一的工具就是自己的身体。因而从某种意义上看,野蛮人生活得比现代人自由得多,可以不借助各种工业产品,也几乎不依赖他人。如此一来,一个相对封闭在自我生存条件下的自由状态便形成了。 


从精神角度分析,亦可得出类似的结论。自然人的情感没有当代人那么复杂,由于没有亲情、爱情等观念,他们几乎没有情感上的弱点,除了自身的安全温饱,没有其他的因素可以影响他们的情绪。这也就意味着,自然人在精神上是绝少依赖性的,因而有更充分的自由。卢梭在本书中这样论证:“放荡的人们因纵欲无度而发烧死亡,因为精神败坏了感官,当自然需求因满足而沉寂,意志依然在叫嚣着索取。”[6]野蛮人没有这种超出自然需求外的情绪冲动,因而生活状态更为平和自由。在社会关系层面上,野蛮人没有固定的社会关系,没有家庭和婚姻,一切行动都发自本能。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既不善也不恶,因为他们没有“你的”和“我的”之分,没有道德观念和公认的义务关系,也没有公正、平等、虚荣、自尊这类概念。他们之所以不去作恶、没有争斗和流血,是因为他们缺乏智慧,也对邪恶无知。这一切都归因于他们没有任何形式的交往。[7]没有社会关系网络的束缚,自然人在各种生存活动、社会活动中比现代人要自由得多。


卢梭对自然状态描述十分详尽,极力赞扬自然社会中的自由平等氛围。卢梭对原始人生活场景的想象和描述以及对文明社会的猛烈批判使不少读者误以为卢梭是在鼓吹回到古代、回到人类的原始状态。[8]实际并非如此,卢梭本人也对此明确否定。卢梭之所以描绘自然状态下的原始人,一方面是要赞美自然人淳朴、简单的生活,批驳近代社会美德的丧失、人性的虚伪、不平等和无休止的欲望;另一方面,卢梭希望通过赞美自然人来阐明造成原始人和文明人差异的根本原因,并分析人类不平等的成因,以及论证为什么这种不平等被人类接受。当然,人类的最终追求还是平等和自由,只不过追求的不是原始状态中的封闭因素影响下的平等,而是更高层面的平等自由。


社会状态中的自由


根据卢梭的理论,社会形成的标准是人与人之间种种依赖性关系的形成,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原始自然状态下并没有社会,自然状态中的自然人也不具有社会性。所以我们姑且可以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区分看待。卢梭在本书第二部分开始描述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发展,详细地阐述了人类社会从漫长的自然状态发展进入社会状态的进程。


根据卢梭的理论,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私有制产生之前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最初状态就是纯粹的自然状态,“人类最初的意识是对自身存在的意识,第一关心的是自己的存续”[9]。在这一阶段人口较少,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了充足的食物,生存的竞争压力不大。随着人类的繁衍和自然环境的改变,人类生存难度加大,有时不得不为生存而竞争,这迫使人们开始利用已存在物。对于已存在物的反复利用促进了大脑的发展,也激发了人类的思考能力,使人类相对于其他动物的优越性日渐明显。人类开始懂得合作捕猎,联系交往的增多激发了语言的产生。人类认识的推进促进了一种松散联合的形成,即早期的家庭,私有制的雏形渐渐形成。


在第二阶段,家庭生活促进了夫妇之爱和父母之爱的发展。此时人们的需求仍然有限,家庭与家庭之间很少往来。社会发展初期的技术进步使他们能运用技巧为生活增加享受。在卢梭看来,这表面上是进步,实质上却是人类给自己带上的第一个枷锁。因为享受一旦变成习惯便不能摆脱它,最终成为必需。[10]


第三阶段的到来与冶金和农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技艺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使人类内部开始出现分工,使私有制出现。财富分配的不均衡使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拉大,破坏了社会状态中的自由,随之带来了贪婪、奴役和掠夺。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人们对财富欲望的增强,第四阶段到来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阶段可说是社会和法律真正的起源时期。富人们想出了一套深谋远虑的计划:“利用那些攻击自己的人们的力量来为自己服务,把自己原来的敌人变成自己的保卫者,并向他们灌输一些新的格言,为他们建立一些新的制度”。[11]也就是说,法律是不平等的产物,是维系社会不平等的工具。这种不平等在社会发展中被不断强化,诸多因素如生活状况、社会地位等都进一步地加剧着这种不平等。通过回顾历史,卢梭得出结论: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公民社会的建立是造成不平等的关键。


理性给自由带上枷锁


根据卢梭的观点,人具有自由意志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两种属性是理性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理性来源于人们的思考能力,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最纯粹的自然状态里是没有理性可言的。当社会发展,人们头脑中各种比较观念开始形成,人类开始懂得思考,理性才逐渐得以产生和发展。通过分析人类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发展几个阶段里的关键因素可以发现,理性是影响不平等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理由如下:首先,理性是发明生产工具的智力基础。环境的改变是工具发展的必要条件,理性是工具发展的充分条件,二者共同促使工具被发明出来。其次,理性是家庭产生的道德基础。人类拥有了理性,才不再仅仅被纯粹的冲动而控制,开始懂得“偏爱”之情。再次,理性是财产合理化的价值基础。卢梭在论述个人占有财产之前,先对人性的变化做了转折性的论述,因为在他所指的自然状态下,人不会无聊到去占有别人的东西,因为在那时人还处于自爱心与怜悯心等本能的支配下,只有人性转向贪婪时个人占有财产才成为可能。分析过后我们不难发现,是理性给人类的自由装上了枷锁。尽管理性时代的到来被认为是人类自我认识的进一步发展,但在卢梭看来,理性却是许多痛苦的根源,因为理性驱使人类走向了不平等,而不平等往往意味着自由的丧失。


思考


本书意蕴深厚,越分析越能见其精彩。首先,我们应该懂得反思自己的文明。在推崇文明社会的同时,我们不能以现代文明人的身份自傲而看低遥远的自然状态中的自然人,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文明带来的负面效应。尽管社会文明在不断发展,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滋生的黑暗。这并非要求我们放弃现代文明的进步,只是希望我们能在社会中、自然中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定位,不要在物欲中迷失自我。这是值得所有现代文明人谨记的真理。


其次,我们应当怎样认识自由?自由究竟是什么?贯穿全书的自由思想是卢梭政治哲学思想的精华之一。我们得到的越多,便以为自己离自由越近,却往往发现自己身上的枷锁越来越多。即使能够意识到这点,我们也很难脱离这种处境,只能卸下一副枷锁又换上另一副枷锁。这大概就是所谓“自由的困境”。[12]人性中或许有一股追求平等的冲动,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依赖性又使得纯粹的自由难以存在。我们让渡部分的自由来追求整体权益的保障的行为无甚不妥,但我们不能将让渡的这部分自由肆意扩大。自由是人类精神上的最高追求,一旦放弃了对自由的执着,那么存在的意义也将被怀疑。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思考》带给我们的思考远不止这些。或许卢梭的论述并不完美,或许其关于不平等的论证还不够充分,但其中表现出的跨越时代和地域的政治哲学智慧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仍然让人触动。反封建斗士的激情在几百年后仍旧让人感受到温度,这或许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表现——自我反思和精神追求。


参考文献:

[1] 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2页。

[2] 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22页。

[3] 胡兴建:《自由之所以然——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对于现代自由观的意义》,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11期。

[4] 姜芳: 《从<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到<社会契约论>—以“自由”为视角的解读》,2012年第5期。

[5] 胡兴建:《自由之所以然——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对于现代自由观的意义》,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11期。

[6] 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32页。

[7] 胡可:《卢梭的国家起源理论及其哲学意义——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1期。

[8] 马寅卯:《自由为何不可让渡?——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自由问题》,载《浙江学刊》2012年第6期。

[9] 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52页。

[10] 胡兴建:《自由之所以然——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对于现代自由观的意义》,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11期。

[11] 胡兴建:《自由之所以然——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对于现代自由观的意义》,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11期。

[12] 王睿:《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后的几点思考》,载《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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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于涛

责任编辑:戎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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