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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朱明勇:我为“坏人”辩护

网易新闻 法耀星空 2023-10-09



嘉宾:朱明勇律师


可能有些律师,比如在一个县城里,就这么大一块,公检法比较熟悉,提前打听情况,或在法定量刑幅度框架之内看能不能轻一点或重一点,也许有这样的情况,但我觉得这绝对不是主流。


我注意到有的律师说,我们不要说他们(警察),还是要妥协一点。但实际上你妥协的是当事人和你律师的权利,你不能妥协,大家都妥协,法治就坍塌了。


老百姓都觉得,你怎么为黑老大辩护呢?但问题是谁说他是黑老大的?是不是应该通过法律、通过公正程序、通过证据来判断的?


公诉人说,“这个案子影响重大,我们有证据”,证据是什么?网友的评论,下载了一个网页,说有多少多少网友评论,网友没有姓名、没有地址,也不知道他是谁。我说,你难道用网友评论来证明被告的犯罪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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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刑辩律师是有风险的,但这不正常

网易新闻: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

朱明勇:我是1993年考过律考,1994年办的“律师工作执照”。

网易新闻:民事案件代理和刑事案件代理的律师,收入还是有差距的,你为什么会选择做这个?

朱明勇:有人说刑事辩护律师是“刀尖上的舞者”,我觉得这个比喻很形象,08年12月,我在外省办案,当地一个协助我的律师,也以刑法306条被抓了。通过这些事情可以看出来,的确这个职业是有风险的,但我觉得这种风险是不应当有的,因为我们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里的一部分,控辩审三方共同维护法治公平,但现在变得我们和控方甚至审判方好像敌我决战似的斗争,这是不正常的。

网易新闻:有些人觉得律师这个职业要想在经济上获得收益、获得成功,可能需要考虑和整个司法体系的关系,你怎么看?

朱明勇:老百姓可能觉得这个律师有些背景是不是我就可以利用你,也有当事人跟我们提出来,“你能不能帮我们找关系疏通一下?”我对他讲,你要找关系就没有必要找我,既然你想送礼解决问题,那你直接把礼送给那个要收礼的人不就完了吗?

网易新闻:对于律师来讲,办完一个案子,下一个案子可能还要跟这个法官打交道,是不是有时也要选择跟法官搞好关系?

朱明勇:很多律师可能还是认为我们要跟法官搞好关系,法官也认为要跟律师搞好关系,可能有些人,比如在一个县城里,就这么大一块,公检法比较熟悉,提前打听情况,或在法定量刑幅度框架之内看能不能轻一点或重一点,也许有这样的情况,但我觉得这绝对不是主流,而且也不应当是优秀律师的主流。

 

之前也关注打黑,感觉还挺过瘾的

网易新闻:你作为重庆打黑案的辩护律师,在接到案子之前对于重庆打黑了解多少?

朱明勇:在接这个案件之前,其实我也关注到重庆打黑这次规模很大的行动,而且当时感觉还挺过瘾的,打那么多黑社会团伙,收缴了那么多枪支,感觉这是一项非常有益的打击黑社会的行动,是值得肯定的。

网易新闻:后来你是怎么接到这个案子的?

朱明勇: 6、7月份时,他们家里人就通过各种渠道跟我联系上了,我这个当事人樊奇杭的姐姐跟我联系上了。我想“这个人是黑老大吗?”心里有一个问号。而且我详细了解他主要做什么,她说他主要做建筑工程,涉及到他的到底有哪些罪名?不知道。做过什么事情?不知道。羁押在什么地方?不知道。案件到了什么程度?不知道。一切都不知道。

网易新闻:当时你知道这是打黑案件吗?还是只是一个普通案件?

朱明勇:知道是打黑的案件,但打黑案件在法律层面上来讲没有特殊规定,只是会面时稍微晚几天安排,一般是在48小时之内,公安机关必须要安排见人。涉及到黑社会的案子,五天之内必须要安排会见,也就是说,只要律师找到公安机关接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任何理由,必须在五天内安排,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但整个侦察阶段结束,不要说会见,连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网易新闻:当时他们家人找到你跟你签合同有没有谈到费用的问题?

朱明勇:谈到了,30万,但后来她告诉我没有钱,我问为什么没有钱,她姐姐说她的帐号被查封了,她老公的帐号被查封了,她父亲的帐号被查封了,好像房子的帐号也被查封了,也就是说,家里是有钱,但可以动的钱没有了。

网易新闻:这个价钱在全国辩护律师中是什么样的水准?

朱明勇:看分几个阶段,如果分三个阶段的话,在北京比较知名的律师里属于比较正常的,一个阶段十万块钱,这属于办理重大案件偏低的收费。

 

大家都妥协,法治就坍塌了

网易新闻:你置身重庆之后对当地打黑气氛的感受如何?

朱明勇:之前觉得应该打的很过瘾,之后陆续了解了一些情况,了解到侦查阶段全部没有律师介入,起诉阶段也没有律师介入,都是在法院确定开庭以后才有律师介入,比如赵长青去辩护时也是在开庭阶段,只有几张纸,李庄会见了三次(委托人),我会见了六次。

网易新闻:你在会见委托人时是不是有特殊考虑?

朱明勇:的确有。法律规定案件到了审判阶段以后,专案组的人是没有权力再接触被告人的。我们去会见是拿着合法手续的,他们跟着一起,不需要任何手续。我说你们陪同是违法的,他说我们不陪同你违法怎么办?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跟当事人会见时的确有些考虑,包括说话的方式。原来我们遇到被告人时首先会问你在侦查阶段有没有被刑讯逼供?有人打你吗?但这次我看到了他的手上有伤,我问“你的手上是怎么回事?”甚至连“伤”这个字都不提。

我注意到有的律师说,我们不要说他们(警察),还是要妥协一点。但实际上你妥协的是当事人和你律师的权利,你不能妥协,大家都妥协,法治就坍塌了。


 

律师也不是谁给钱就给谁干活

朱明勇:重庆这次打黑,聘请了大批律师帮助专案组的人在形势侦查阶段审查案件,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现象。从外地找了很多律师介入专案组,律师是不允许在侦查阶段帮公安机关做工作的。

网易新闻:他们的身份是什么?

朱明勇:好像是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但公安部有明文规定,侦查机关都不宜聘请律师介入工作,公安的工作有两块,一个是刑事,一个是行政,行政作为管理可以聘请律师,但刑事是国家侦查权,属于刑事权利,只有法定机关才可以行使。

网易新闻:根据你的经验,这些律师可能会给侦查机关提供什么帮助?

朱明勇:可能他们可以从律师的角度决定案件可能有哪些问题,定这个人的罪,或者问话不够恰当,手续不够严密,再去补充什么,这时律师可能充当了警察的帮手来追究犯罪,而律师是没有权利追究犯罪的。

网易新闻:据你了解,哪些律师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朱明勇:要是我肯定不会愿意做这样的事情,不要说什么政府机关聘请我,作为一般的法律顾问是可以的,但要让我介入刑事案件里具体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网易新闻:很多人看这件事,会觉得律师是不是看谁给钱就给谁干活?

朱明勇:我不这么看,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这个行业的专业律师来讲,律师一定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或者在做人方面有基本的职业道德,我始终认为作为刑事案件的律师,必须要具备天然的同情心和正义感,你不能把它当成一个赚钱的职业,如果你把刑事辩护当成赚钱的职业,其实是发不了财的,不要说一个案件收30万,就是收50万,一年办10起案件,类似重庆这样的案件,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一年绝对办不了十起。

 

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也应该有被辩护的权利

网易新闻:不少老百姓对你们的身份也比较不认可,他们觉得你为坏人辩护已经破坏了这个社会的道德,对此你怎么看呢?

朱明勇:这里面有一个基本前提,老百姓都觉得,你怎么为黑老大辩护呢?但问题是谁说他是黑老大的?是不是应该通过法律、通过公正程序、通过证据来判断?如果仅仅是某一个媒体说这个家伙是黑老大,(就骂我们律师)你为他辩护,背离了正义,(这是不恰当的)。但作为我们律师的观点,他是不是黑老大,不是老百姓感觉,也不是媒体报道,(而应该看事实证据)因为很多老百姓是不知道真实情况的。

另外,即使他真的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国家法律也设定了一个前提,保障他的司法权利,法院审判他,还要律师给他做无罪罪轻的辩护,综合这些才构成完整的刑事诉讼制度,缺一条都不可能是公正的,律师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一个基本的人类进步文明的标志,司法文明(的标志),你的被告人连被辩护的权利都没有,显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

网易新闻:你怎么看外界说的律师和被告人的“利益共同体”?

朱明勇:首先是基于法律规定,律师就是要为(被告人)做这些事情的,广大百姓说李庄是黑律师,我非常清楚,是基于两点,第一,高收费。现在已经报道出(李庄的收费),原来说200万,后来说是150万,但这包括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如果加上民事,其实150万一点都不多,老百姓为什么讨厌李庄呢?就是觉得你怎么能收这么多钱?150万?甚至有的人一辈子都挣不到150万,所以大家心理上有一种抗拒,觉得这个人办这个事情怎么收这么多钱?

第二可能和他的个性有关,李庄的个性比较外向,有些媒体报导说他比较“张扬”,的确,他是外向的性格,而且他说话有时会让对方感觉不痛快,比如他会见时警察在场,他指着警察的鼻子说“你给我出去,你就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你觉得专案组的人心里会舒服吗?所以大家觉得这个家伙很张扬,甚至很嚣张、很狂,收这么多钱,又给黑老大辩护,他就是一个黑律师。

 

难道用网友评论来证明犯罪事实?

网易新闻:回到案件本身,你到重庆之后要求法院复印案件资料,有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朱明勇:我们之前了解到案件资料有109本,这是从报纸上知道的,但我们到法院去了之后,法院拿给我们的只有这么多,散页,也没有装订,这么多散页跟“109本”显然是有很大差距的。

网易新闻:你在博客里写到,1月5日开庭,七天的审理中,公诉方屡屡将矛头指向辩护律师,说辩护律师一味喊口号,当时他说的口号具体指什么?

朱明勇:我觉得是说他自己,因为我们一直是根据事实、法律、证据、程序来辩护,我觉得他才是喊口号,而且他说“这个案子影响重大,我们有证据”,证据是什么?网友的评论,下载了一个网页,说有多少多少网友评论,网友没有姓名、没有地址,也不知道他是谁。我说,你用网友评论来证明被告的犯罪事实吗?

网易新闻:在你受到这些人身攻击时,法官是什么反应?

朱明勇:法官没有说任何一句话,也是让公诉人把人身攻击的话全部说完后才由我们辩护人开始说,所以我在第二轮辩护时首先说了一句话:我非常感谢审判长以高度的理性让公诉人进行了充分的表演。表示对法庭的尊重,也强调审判长在这种场合对公诉人这种毫无根据的人身攻击不进行制止,就此提出了我们的看法,尽管我们不想通过律师的身份指责法庭,但我们要提示出这种情况。

网易新闻:在法庭上,你觉得你们受到的待遇和控方受到的待遇一样吗?

朱明勇:不一样。刚才讲到一点,他们(公诉人)关于网友评论可以说得很充分,而我们说重庆市新闻发言人的通报,而审判长说“我们不信这个”,就不让说了。

尽管七天的庭审中法官也的确注意到辩护方所提出的一些问题,也非常理性地对我们提出的反对意见予以了支持,但我们总体感觉,特别是在质证阶段,辩方的权利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再多的道理也不让你说。


END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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