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快评 | 李昊教授 :当谷爱凌与铁链女同时刷屏,法律人怎么想?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寰宇深观察 Author 李昊

  (感谢张法官题字)


李昊 | 四川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美国天普大学访问研究学者。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反歧视法、国际种族问题、智库决策咨询研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多项,发表论文数十篇,撰写多本专著、教材。

曾参与就业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乙肝与残障歧视、户籍歧视的反歧视公益诉讼与案例研究工作。担任《环球时报》、《FT中文网》、《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与撰稿人。


春节这一周,女性成为了舆论的主角,丰县铁练女和新星谷爱凌双双刷屏。为铁连女叫骂,为谷爱凌欢呼,仿佛切换自如,并行不悖。从文明的角度而言,她们的处境仿佛横亘着千年以上的落差。在同一个时空里,她们的距离几乎就是天堂和地狱,强者可以直上云霄,弱者可能万劫不复。在同一个世界中,强者可以在全球最难的两个国籍间进退自如,弱者用尽一生也逃不出一个恶村一条铁连。 
 人们欢呼崇拜谷爱凌,因为她的成功仿佛代表了我们自己的文明与先进,这种巨大的幻觉瞬间把她拥入明星富豪之列;人们为铁连女惊愕和恐惧,惊愕于针对弱者的罪恶多么可怕,多年来从未停止。恐惧于这种罪恶距离我们仅仅咫尺之遥,内心充盈着可能沦为弱势的焦虑。如果我们不能理解成功与失败的逻辑、强者与弱者的关系,那么在鲜活对比中,社会达尔文主义很容易成为显而易见的结论:要更加拼命攀爬,更加精明地成功,要远离弱势的处境。 
 但对于任何社会而言,普遍的成功其实就是文明本身。文明则是由社会底线决定的,意味着成功得到鼓励,平凡得到尊重,弱者得到善待,这才是所有人可以期冀的普遍的成功。这样看来,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关心弱者总是比崇拜成功者更为重要。如果脱离了社会文明的支撑,对成功的渴望更可能来自于对弱势地位的恐惧,在恐惧和焦虑驱动的竞争中,人们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内卷,并丧失基本的体面与尊严。正如同,没有文明的繁荣是另一种贫困,没有社会文明支撑的普遍成功也注定是可疑的。当成功与文明相互分离,多数人即不可能成功,更不可能保有尊严和自由。 
当弱者难获得善待之时,成功学就会大行其道,而广泛的弱势恐惧,正是兜售成功学的商机。这解释了,为什么成功学的商业营销模式总是由偶像引领,由焦虑驱动。如果说普通的成功学即无用也无害,但当成功哲学发展到极致,其秘籍就变得简单而粗暴,那就是为利益无所不用其极,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两位女性命运的巨大反差,也使我们得以超越传统的两性视角,进而理解女性群体内部巨大的裂痕。如果说女性明星代表了女性力量的崛起,但也不要忘记还有弱势女性在苦苦挣扎。但愿闪亮的明星与悲惨的孤女同屏的场景,给我们的启发不仅仅是时髦的育儿成功学商业模式,以及愤怒而短暂的情绪。 
在这个春寒料峭的时节,瑟瑟发抖的可怜孤女,其实给了我们一个思考罪恶现象的机会。虽然人们都在愤怒地谴责涉嫌犯罪的恶男,但遗憾的是,性别暴力和个人道德并不能完全解释此类社会现象。通过严刑峻法干净利落地根除买卖妇女现象,效果可能并不如大家期待的那么显著。 
实际上,从立法角度看,我国刑法将拐卖和收买妇女作为两个独立的罪名来惩处。其中,刑法第240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极为严厉。量刑均在五年以上,并处罚金。关键是,该法为拐卖妇女设定了八种加重情节,有这些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刑事政策角度看,大家呼唤的“打拐用重典”也已经实施了十几年了。
早在2008年,全国法院当年共判决犯罪分子2161人,同比增长11.05%,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319人,同比增长10.1%,重刑率为61.04%,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27个百分点。此后,司法系统惩处此类案件的严厉程度有增无减。
其实,当前最大的争议,在于刑法第241条的收买妇女罪量刑比240条拐卖妇女罪轻。很多人认为这是对收买者网开一面,法律对女性的保护过于敷衍。相应的,要求买卖同罪、买卖同罚的呼声再起。如果了解了我国刑法体系就会发现,这种担忧属于多虑了。因为,我国刑法第241条并非孤立的罪名,而是由转化犯制度加以保障的,一旦收买被拐妇女者出现强奸、故意伤害、侮辱、非法拘禁的,最终是按强奸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和非法拘禁罪论处的。换句话说,如果铁链女被网传的种种遭遇一旦查实,涉案恶男遭受的将绝不仅仅是收买被拐妇女罪。 
实际上,目前最紧迫的问题恰恰不是立法问题,而是如何用好、用足现有法律规定的问题,也就是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的问题。为此,需要加快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刑事政策的完善和配套工作,尤其需要切实加强基层的行政执法,使保护女性的法律能够长出牙齿、走进“盲山”。
最后,法律只是解决社会顽疾的最后一环,属于底线标准。如果真正要根除这种社会顽疾,可能需要认真反思一些稍有生活常识就应该明白的问题:为什么贩卖妇女总是发生在农村而非城市?为什么贫穷的地区和家庭更热衷于暴力买妻?严厉打击多年之后,买卖妇女的风险尽人皆知,为何还要铤而走险?为什么野蛮的犯罪现象顽固地存在?在清理和惩罚犯罪的同时,如何面对复杂的亲缘关系,涉案妇女和未成年人如何得到善待?

以下点击可读:
电子数据系列 | 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带您探秘手机数据恢复!
宋灵珊、刘方权 | 从经验到立法——刑事司法改革的试点模式
于朝: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何不将“审计”列为侦查措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