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林美伶、李红震、孙宏刚、朱桐辉:南开法本法硕《法律谈判课、谈判法律课》2023年第三期

(“司法兰亭会”八周年,感谢南开法学校友安尧题字)

林美伶 | 检索和案件分析:法律谈判的基础

林美伶:天津凡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   
林美伶律师擅长金融、建筑工程、商事纠纷、公司股权等业务领域,执业以来曾带领团队办理金融纠纷案件数百件。
曾为光大银行、天津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代理不良资产清收案件,承办过美可高特(中国)羊乳有限公司、天津世纪橡胶有限公司、天津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2015年为天津万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桦科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大元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管理人提供法律服务及诉讼服务,承担上述破产公司的债权申报确认工作。
2018年以来,代理天津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处理多起不良资产处置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2020年以来带领团队为天津贝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链家房江湖科技有限公司等贝壳集团的企业提供系列案件法律服务,为相关企业追回上亿债权。
2018年以来带领团队为西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西青区应急管理局、西青区区委办公室等多家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李红震:司法过程中如何讲理?

李红震: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曾任直辖市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南开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

以下点击可读:
李红震:经济类定罪争议案件中应当慎用羁押
朱桐辉、李红震:论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与指导权
主讲人(一) | 杨文革、朱明勇、李崇杰、李齐广、田永伟、丁宇魁、毛立新、阚吉峰、李红霞、李红震、侯爱文、常铮、周娜、张新若……


孙宏刚:与检察官沟通的原则与策略

孙宏刚 |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传统犯罪辩护与研究部主任、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听证员
自执业以来专注办理刑事案件,涉及罪名几十种,实践经验丰富,主办了天津市首例贩卖美沙酮、含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案件(贩卖毒品),办理的大部分案件均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其中不乏有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改变定性、罪轻判决的案件;更有数十件取保候审、判处缓刑的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
部分成功案例
➢ 某区因口角纠纷引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批捕环节介入,经辩护,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案。
➢ 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被告人得以大幅度减轻处罚。
➢ 某演员涉嫌强制猥亵案,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
➢ 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分析,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
➢ 某“跑分”案,涉及数额100多万,通过对案件定性辩护,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
➢ 某含铝超标油条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对行政机关所收集证据进行质疑,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大学生伪造公司企业印章案,通过对案件证据情况是否构罪进行分析并加强量刑情节的发掘,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证据不足不批捕,检察机关存疑不起诉。
➢ 某区因开车门导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批捕环节争取到不批捕,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诈骗案,通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批捕环节争取到不批捕,最终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
➢ 某虚开发票串案,以保护民营经济为出发点并发掘量刑情节,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
➢ 某故意伤害案,通过对鉴定意见进行质疑,并积极发掘量刑情节,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
➢ 某区集体冲击政府案,通过对案件定性辩护,在捕后获缓刑处理。
➢ 因欠薪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涉案数额巨大,批捕阶段争取到不批捕,最终获得缓刑处理。
➢ 某学校打群架案件,通过积极发掘量刑情节,在捕后获得缓刑处理。
➢ 某非公受贿案,通过前期会见分析和发掘量刑情节,批捕环节争取到不批捕,最终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
➢ 某非公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通过对案件的定性辩护,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诈骗案,数额巨大,认罪认罚后通过发掘新的量刑情节,在捕后获得缓刑处理。
➢ 某强奸案,捕后介入,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分析,在捕后获得缓刑处理。
➢ 某恶势力组织成员犯罪,通过对案件定性分析,最终由重罪变为轻罪,被告人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诈骗、非法拘禁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最终仅认定非法拘禁罪。
➢ 某省因民间借贷引发的敲诈勒索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最终由重罪变为轻罪,在捕后获得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被告人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人数多,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刑期大幅度下降。
➢ 因讨债引发的某寻衅滋事案,通过对事实分析,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升格量刑的情况,最终被告人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交通肇事案,在交通部门认定为逃逸的情况下,最终司法机关未认定逃逸情节,得到缓刑处理。

主持人:朱桐辉:为什么不仅仅是法律谈判课,而且还是谈判法律课?
时间地点:2023年5月18日,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法学院112教室。
授课对象:南开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律硕士(法学)班。
欢迎南开师生旁听和参与。

既往课程列表


第五季

第一期:

孙巍、丁宇魁、刘禹隆、朱桐辉:《南开法律谈判课》第五季第一期

张烜墚、朱旭肇、朱桐辉:南开法本法硕《法律谈判课》2023年第二期


第四季


第一期:

张卓彦(泰和泰乌鲁木齐):刑事接谈与会见中的沟通与谈判

胡佼松(北京尚权):疫情期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办理中的沟通与谈判

刘书硕(北京尚权):刑事案件谈判三要素:意识、权利与责任

陈  鹏(北京周泰):商事案件中的沟通与谈判


第二期:

侯爱文: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我的案件我的沟通与谈判

张烜墚: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认罪认罚从宽中的沟通与谈判

罗正峰: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如何与检察官法官沟通?

张新若: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我的案件我的沟通与谈判


第三季


袁超、刘栋:法律谈判的哲学与艺术

袁超:泰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泰安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

刘栋:山东求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第二季(2021年春季学期)


第一讲:法律谈判导论

周  跃:中科院杭州院副院长,大数据固化系统总工程师,区块链存证专家

田  霖:天津煦朗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委员会主任、刑委会副主任

张烜墚: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理事 


第二讲:如何与法官检察官有效沟通?

陈文海:北京鑫兴(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周  娜: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第三讲:民商事案件中的沟通与谈判

陈  鹏: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跨境业务委员会负责人,法国法学博士,中法两国律师资格

彭文昌: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 


第四讲:如何实现与客户的良好沟通?

李崇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所刑事部主任,曾任宁波市律师刑委会主任

董晓华: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两获北京市“十佳公诉人”

 

第五讲 我的案件我的沟通与谈判

邱祖芳: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巩志芳: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田永伟: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第六讲  认罪认罚从宽中的辩护与谈判

侯爱文: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中心副主任

陈  鑫: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委会负责人,曾获“首都十佳公诉人”

王  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委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三零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


第七讲:民商与刑事案件中的沟通与谈判

李海波: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委员会副主任。

武维宇: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风险合规委员会副秘书长。

张德满: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丰台律协刑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

唐烈文: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委员


第一季(2020年春季学期) 


第一讲:法律谈判的准备和总结:如何写好法律文书?

高文龙: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田永伟: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侯爱文: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业务中心副主任

 

第二讲:认罪认罚中的沟通与谈判

巩志芳:北京市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  铮:北京市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第三讲:如何用新媒体技术提高说服力?

丁宇魁: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讲师

孙  巍: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

朱培鑫: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辩论队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第四讲:如何与检察官法官沟通?

朱明勇:北京市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毛立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旭华:北京市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五讲: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协调?

周  娜: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烜墚: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

段姗姗: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松:上海靖之霖(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



以下点击可读:

《南开法律谈判课》之引申 | 刘书硕:刑事案件谈判难点之侦辩冲突
张烜墚:认罪认罚从宽的定位、问题及律师谈判技巧 | 南开法律谈判课讲稿
罗正峰:如何实现与检察官法官的有效沟通?| 南开法律谈判课讲义
常铮、巩志芳:认罪认罚案件中如何与检察官、法官及当事人沟通?| 南开法律谈判课纪实 | 附:互动讨论及全部课程列表
详细报道 | 泰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袁超博士一行来我院访问并讲授《法律谈判课》
清华博士视频讲解案发现场 | 丁宇魁、孙巍、朱培鑫:如何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说服力?| 南开法律谈判课实录
周娜、张烜墚、段姗姗、杨松: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协调 | 南开法律谈判课纪实
陈文海:辩护中如何实现与办案人员的有效沟通?| 南开法律谈判课纪实
张旭华:如何与检察官法官沟通?| 南开法律谈判课授课内容
朱明勇、张亮:如何与检察官法官沟通?| 南开法律硕士《法律谈判课》授课实录
高文龙:法律谈判的准备与总结——如何写好法律文书?| 南开法律谈判课第一讲纪实 

编辑 | 朱桐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司法数据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