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数字藏品平台允许用户交易,违法吗?
价格来自交易,虽说是数字藏品,但买家可不都是博物馆,藏是为了待价而沽,价格合适,出手变现才是王道。
和国外主流平台大多基于公链发行NFT不同,国内目前绝大多数数字藏品网站是基于联盟链发行NFT,用的联盟链,可一点都不联盟。
行业早期,各家都还在跑马圈地,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下,吃亏的是购买藏品的用户。没有跨平台转移藏品的便利,用户如果想进行变现,除了在购买平台出手,好像也没有好法子。
有需要的也不仅仅是用户,对于数字藏品平台来讲,人气就是财气,没有交易就没有手续费收益,世界上最爽的生意莫过于雁过拔毛收取手续费,所以对于二级交易的需求,数字藏品平台显然也有。
所以很多过来咨询数字藏品的创业者朋友,都免不了问这样的问题:我们支持用户间的交易,违法吗?
可能生怕被耿直如我一句话给怼回去,咨询的朋友通常还会补充一句:我们不拉盘的那种。
为了让咨询的朋友们放心,我会说:虽说政策不明朗,但法律并不禁止。
2022年0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虽是倡议,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监管的态度。在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部分,倡议书写到:
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集中交易指的是将多个买家和多个卖家放在一起竞价,卖家中定价最低者和买家中出价最高者自动匹配成交,这是典型的证券交易所模式。
但对于数字藏品平台来说,集中交易毕竟只是用户交易方式的一种,否定集中交易并不意味着否定用户之间的所有交易。
从法律上来看,数字藏品/NFT在国内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应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
同样被视为虚拟财产的游戏装备,在游戏里面可以交易,同样作为虚拟财产的数字藏品,自然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如果厚此薄彼,岂不成了阿Q所说的:和尚摸得,我却摸不得?
但是,如果NFT为了炒作或者其他非法的目的,通过拉盘、炒作等明显带节奏的方式虚假宣传、误导用户交易,就属于扰乱金融秩序,严重者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了,这点是大家要切忌的。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初出茅庐的创业者可以大胆尝试,但对于国内的互联网大厂来说,在用户二次交易这件事上,可就小心谨慎的多了。
腾讯的幻核明确不支持交易和赠送,阿里的鲸探目前仅开放赠送模式,并采取技术措施,对转赠功能加以“持有180天、年满14周岁、实名认证、二次转赠须满2年”等限制。
所以,是否要在自己的数字藏品平台开放用户的二级交易功能,以及开放到何种程度的用户间交易,都是一件屁股决定脑袋的谨慎事。
万事不决发个万能的朋友圈,找个懂行的、懂法律的朋友,问一问,很有必要。
关于作者
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10年法律、互联网从业经验
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
参与编写书籍《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
在数字资产合规及争议解决方面有丰富经验
刘红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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