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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入编,个税补贴!佛山人才政策宣传日解读三份人才新政

点击关注→ 佛山新市民 2021-08-29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为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做优做细人才服务,
佛山市在出台“人才新政23条”的基础上,
再出重磅人才新政策
以政策优势推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


12月10日是佛山市人才政策宣传日。以此为契机,佛山就《佛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规程(试行)》《佛山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人才新政策进行宣讲。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现场解读新政,为高层次人才入编粤港澳大湾区境外人才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带来指引。


今天,

小编就来和大家梳理一下

三份人才新政的亮点。



理顺引才流程

高层次人才入编有绿色通道



引才流程繁复,制约引才工作效率,这是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佛山人才工作的一大痛点和堵点,《佛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开展的一次靶向发力。


《规程》明确了市直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类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时的引才流程,未来这些事业单位的引才工作将按照规范的“六步法”推进落实即用人单位提出用编计划和招聘方案、通过公开招聘等流程确定拟聘用人选、核准聘用人员信息、人事档案调取与查核、开具行政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明、办理入编备案等六步。


《规程》还明确划定“六步规范”的办理时限。在用人单位提出用编计划和招聘方案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事项的核准工作;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并按照管理权限提交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组织和人社部门必须在2个工作日完成对拟聘用人员的线上核准工作。


“本市引进的领军人才、博士(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即到即办,用编计划和招聘方案核准、聘用人员核准等审核事项均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相关负责人说。


保障专编专用

探索人才与编制管理有机结合



通过实施《佛山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佛山积极探索引入创新人才与编制管理有机结合新路,充分发挥事业编制招才、引才和留才的蓄水池功能。


《办法》规定佛山将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储备池,专项用于市直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事业单位引进亟须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全市还可通过调剂、划拨等方式补充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储备池的编制。


为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引才作用,《办法》规定该项事业编制原则上不设使用期限,但必须专编专用,实行单列管理、动态管理和实名制管理,相关单位不得用于消化超编人员或挪作他用


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负责人说,不设使用期限,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限需要按聘用合同规定执行,只要在本市工作编制就保持长期有效;每一个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在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都将以实名制的形式下达,切实保障专编专用。


“全市将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定期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依据。”上述负责人表示,使用高层次人才专编的人员出现调离、辞职或自然减员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出编手续,市委编办将收回编制并纳入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储备池循环使用。


个税优惠政策

满足条件的人才给予财政补贴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协同合作,联合发布《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凡在佛山市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可享受补贴的人才范围。其中,基本条件包括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且必须在佛山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任职或受雇,或在佛山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人才,在补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年度内,只要符合11个人才申报资格条件中的任一项,如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取得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等,都可以申报个税补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相关负责人说。


佛山市财政局经办人员介绍,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将是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财政补贴申请的网上受理平台,相关申报公告也会在这个平台上发布。《暂行办法》将让在佛山市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这为佛山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带来利好。


详解人才入编、人才扣减个税的相关办法
人才编制


01《佛山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适用范围:适用于市直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保障急需人才支持的特殊领域、关键岗位和重点工作。


使用方法:采取专编专用,实行单列管理、动态管理和实名制管理,不得用于消化超编人员或挪作他用。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市委组织部提出所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2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市委编办
3审批同意后1个工作日内实名制下达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文件
4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入编



02

《佛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规程(试行)》


适用范围:市直公益一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类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规范化引才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用编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相关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事项的核准工作
2确定拟聘人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并按管理权限提交组织、人社部门核准
3聘用人员核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个工作日完成对拟聘用人员的线上核准工作
4人事档案调取和查核
5开具行政介绍信及户口迁移证明
6办理入编备案,人才即到即办


绿色通道:领军人才、博士(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享绿色通道,即到即办,用编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方案核准、聘用人员核准等审核事项均于1个工作日完成。


个税补贴


03

《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在佛山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补贴方法: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已缴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的补贴性所得。


开展方式:每年开展一次,上一个纳税年度的财政补贴申请在次年7月1日后受理。


基本条件:
●申报人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
●必须在佛山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任职或受雇,或在佛山提供独立个人劳务;
●申报人在佛山市依法纳税,且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
●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申报程序:
1每年6月在相关部门官网及“扶持通”平台发布
2申报人或扣缴义务单位按照公告要求登录“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
3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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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日报、佛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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