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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请收回你的身体

省公安厅宣传处 山东公安 2021-01-15


10月28日,

江西省新余市发生了一起意外,

视频记录下揪心的一幕,

前车小孩头部伸出天窗外……

10月28日16时58分许,在新余市渝水区经开大道,驾驶员袁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乘车人钟某(13岁)将身体伸出车顶天窗外,当车辆行驶通过道路限高橫杠时,钟某的身体与限高横杠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钟某当场死亡

从视频中看到

车辆行驶过程中

男孩一直将大半个身子伸出车顶

或是因车速太快来不及避让

孩子直接撞上了限高杆

真的不忍看到这一幕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无法想象他的家庭将陷入怎样的悲痛中

有网友指责驾驶人没有尽到照看的义务

网友评论

@狠心的妮妮:驾驶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长安小小调:司机应该承担责任,国内很多父母自己的粗心大意导致小孩死亡,也不会被追责。

@有态度网友0fBaut :唉,有些规则必须遵守啊,就像坐公交车不能把手伸出窗外


类似的事情出现过不止一次


8月6日在佛山一环

发生了惊险的一幕!

一辆小车高速行驶中

两名小孩竟然将头从天窗伸出车外!

实在是太危险了!

↓↓↓

要知道

这俩孩子一旦出现意外

车内为他们打开天窗的人

必将痛悔一生!


10月26日在上海,

一辆车在行驶过程中开着天窗,

小孩子探出了大半个身体!!

起初网友以为遇到红灯,

小朋友只是探出来看看……

谁知道,突然坐上去了??

这种动作让人看得心惊胆战!

边上有车主鸣笛善意提醒

车主也像没耳朵一样……


探出脑袋看风景

玩耍

写作业

打招呼

……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真的不敢想象!

万一一个急刹车,打个方向

小孩很有可能会被甩飞出去

后果不堪设想!

小编要严肃的跟各位父母再强调一遍:

◐ 汽车天窗是为了促进车内空气的流通,增加新鲜空气的进入,调节车内空气和能见度,不是为让小朋友站在上面“拉风”的。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 第四项: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 对未成年孩子来说,监护人有责任将此类安全法规告知孩子,有义务确保孩子在行车中的安全

◐ 另外,开车带孩子外出,建议给年龄较小的孩子配备合适的座椅类设备。比如0~12月大的孩子可使用安全提篮4周岁以下孩子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下孩子可根据孩子身高,选择安全座椅增高坐垫

在行车过程中

驾驶人对乘车人员危险行为的默许和纵容

带来的结果可能是致命的

所以

请驾驶人和乘车人能够自觉自律、互相提醒

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愿天下孩子都能平安健康地长大

而他们的安全很多时候就掌握在成年人手里


“请收回你的头和身子”


来源 | 济南交警

编辑 | 朱柄翮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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