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判了刑:拉拽公交司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奖励10万:抱扯住拉拽方向盘的女乘客!

烟语法萌 2019-05-15



一、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新华社沈阳11月4日电,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二、奖励10万元!因为他在过江公交上的举动


(转自法制晚报)


11月2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与此新闻形成并同时传播的,还有另外一起两年前的女乘客拉拽公交车方向盘事件。


       据武汉晚报报道,2016年5月27日下午,一辆610路公交车行驶在武汉长江二桥中部时,车厢内上演了惊魂一幕——一名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抢夺女司机戚婷婷手中的方向盘。

    

      车载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公交车行驶到长江二桥中部时,这位中年妇女突然站起身,嘴里不停地喊着:“师傅,停车。”这时,其他乘客纷纷劝阻说,桥上不能停车。但是,这名中年妇女不但不听劝阻,反而走到驾驶室边,再次要求停车。

    

     戚婷婷见状,仍好言相劝:“这里不能停车”。这时,让戚婷婷没有想到的是,这名妇女突然扑向戚婷婷,抢夺方向盘。


       “踩脚刹!拉手刹!”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戚婷婷迅速完成了这两个动作。



    

    危急时刻,坐在车厢后部座位上的男乘客吴烨猛地冲上前,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抢夺方向盘的那位中年妇女并将其拖离驾驶室。 随后在其他乘客协助下,吴烨等乘客一起将该中年妇女围在座位上。


         公交610路车上,男乘客吴烨(右)和司机(左)制止抢夺方向盘的女乘客(中)(视频截图)


       2016年6月21日,为表彰吴烨和戚婷婷,武汉公交集团奖励了两人各2000元,武汉公交集团还聘请吴烨为武汉市“公交平安志愿者”,参与到公交车内、公交车场站(码头)等地正常乘车秩序维护。


      11月3日上午,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专程为报道中英勇冲上前的男乘客——长航集团青山船厂人资财物部33岁定额员吴烨,颁发了10万元重奖。




             往期文章:你不为正义站起来,你就得为邪恶陪葬!

             往期文章:重庆公交车上的肇事者、司机及其他乘客,都犯了同一错误!

             往期文章:客车上英雄勇斗劫匪双双牺牲,曲折六年之后才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往期文章:有生之年,居然被螺蛳粉广告戳中泪点……


            往期文章:村民举报干部违纪失实被定性寻衅滋事,我有不同意见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职业法律人,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