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又是律师举报乌龙事件?办事不经大脑吗?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2022年年末,曾经发生过一起律师夫妻闹矛盾,律师丈夫举报律师妻子的事件,过了几天,丈夫又发朋友圈称,称自己此前的发布的内容是“不实朋友圈”,原因是自己有“精神分裂疾病”。至于家庭决裂问题,已经调和。最主要的是,警告那些传播此前他朋友圈的人,不要“不良用心......”,否则面临着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声明》所称的之前发布的“不实朋友圈”,曝光的内容是相当震撼,发布之初就震惊了法律圈内外,相关图片至今网上可见,也就不转发了。可惜的是,随着发布者自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举报所涉及的内容及发帖人的处理,也就不了了之了。
事后,有网友质疑,既然精神有问题,为何还能做律师,期间是如何代理案件的?就算是有精神疾病,内容的思路清晰、对象明确,也不应该影响内容的有效性吧?不过,这样的质疑,终究因为没有了进一步的相关根据,只能随风散去、留下疑问罢了。
没想到,一个月后的近期,网上又出来一个律师举报律师的事件,同样的结果是,相关方面又出来辟谣称是乌龙事件。
2月14日,肥西县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称,2月13日,自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肥办行政主管的景某某(女),通过微信群发帖,称与肥西县法院工作人员赵某某及其他律师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经公安与景某某核实,其本人称微信群内信息非本人操作发布。目前,景某某、赵某某均认为该信息为诽谤,已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关注到此舆情后,合肥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视后续调查情况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之后,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也发布《声明》,否认之前网传内容的真实性,言称自己是受害者。

网络上,还出现了事主景某某的朋友圈辟谣内容及签名其后的事情经过调查笔录,主要内容就是所发信息系他人编发,内容不实。其辟谣信息也反映了一个重要内容,“编发不实消息”的居然也是一名律师。

根据《通报》,地级市成了联合调查组,相关人员已经报案,景某某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这应该能查明事情真相,这次不会出现因为发帖人有“精神分裂症”不了了之了吧?之所以需要查明,因为从网友留言看,很多网友至今相信的是发帖内容,而不是事后的辟谣内容。
但凡能成为律师的,天天打交道的内容,就是法律风险和责任意识,这应该不难理解。从两次的发帖内容看,都是一整段的逻辑说理清晰、内容指向明确的举报信,连个错别字都没有,不可能是一时冲动就编发的,更像是认真组织材料之后才能写出的。再结合发帖人的律师身份,其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帖子发布之后,会面临的法律调查和法律后果。
既然明白法律后果,又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发帖人究竟是凭什么为根据发布了如此内容的公开举报信呢?这才是网友们关心的问题。这里涉及的其实是两个问题,一是发帖人的真实身份及精神状态问题,另一个则是发帖内容的真实性问题。
对于发帖内容真实性与否,这已经不是事关方发几个辟谣信就能释疑的了。联合调查组的成立,涉事方已经报警并称要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第三方已经介入了调查,案件也会进一步推进,不至于像一个月前那个律师举报事件一样烂尾了吧?
有人说过,社会经纬的维系,离不开三个行业的底线坚守:教育、医疗、法律行业。法律行业的风清气正,事关处理社会纠纷处理按照公平正义标准能否实现的问题。都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实律师队伍的行业风气,也是影响司法工作的重要部分。

两则举报信,都涉及到了律师跟司法人员的不正当交往问题,而这个问题,一直是国家近几年清理整顿司法律师队伍的重要内容。被查出的司法案例显示,律师跟法官之间不正当来往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但是没有被列入刑事案件予以查处的,是否还存在呢?

近日来,各大媒体都对肥西县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情况通报》进行了报道,如果没有后续案件进展的话,意味着事件将处于一方举报、一方否认两方对等的程度。发帖内容的真实与否,留在网友们的,是可以相信,也可以相信的选择。帖子中事关的律师跟法官的不正当交往问题,律师行业内部的风纪问题,不能只停留在让观众可信可不信的要求标准吧?

就像昨天文章里说的,按照行业立法要求,律师,应该是以自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行业要求的职业定位。社会对于律师行业的职业认识和要求,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推广,无不是打着这样的职业定位。

然而,接二连三的律师自爆行业内部实况甚至是公开举报说明,行业要求的定位、从业人员的自我评价,是否能落到从业者真实状况、社会大众真实认可的程度,还得要靠是否将相关事件予以公开彻查来进行验证。

经历着这么多刑事案例的曝光说明,任何行业、任何从业人员,不管此前是如何宣传甚至辟谣的,都是可能言不符实、名不副实的。只有经过第三方的联合调查,给出详实的调查经过及结论,属于捏造诬告的,给肇事者予以严厉处罚,如果举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话,也应该对于害群之马严厉处罚。

唯有如此,才能起到让大家分清什么是属实、什么是不实消息啊!不能靠事发后涉事方出来说什么不要传播“不实消息”之类的话,属实与不属实,没有第三方调查,涉事方自己出来辟谣可以令人信服的吗?

最简单的疑问就是,发帖人再精神不好,身为执业多年、阅尽他人违法被办的律师,自己办事不经大脑,不知道发帖涉及问题的重大吗?一面是发帖举报,一面是辟谣不实,最后不了了之,这是在考验网友的智商吗?

  往期文章: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是鸡汤,没必要能拿捏别人饭碗就觉得抓住了对方的软肋


  往期文章:ChatGPT会取代律师?看看这些场景,就知道什么人工智能也取代不了律师


  往期文章:联系法官难,有法院推出了“诉事速办”通道,能解决问题吗?


  往期文章:曾是最年轻省级检察院“一把手”:17年贪腐细节披露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明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