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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聚焦】迎难而上 砥砺奋进 坚实足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回眸

北京人大 2021-11-26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战“疫”大局,在忠诚履职中践行初心使命,展现担当作为;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作出依法防控疫情决定,加强依法战“疫”力度。2020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法规形式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机制成果,支持政府继续依法采取各项措施防控疫情;明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中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单位及个人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依法共同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加强依法战“疫”力度,展现了北京市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施政能力、展现了市人大常委会融入战“疫”大局的担当作为。

  2.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硬核”护航。2020年3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4月28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条例》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有力推动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再“提速”;为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硬核”护航!

  3.通过《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为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细化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完善了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等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的出台,为本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北京市执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

  4.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弘德立法”促进文明行为、引领社会风尚。2020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与此次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包括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条例》发挥立法引领和价值传导作用,通过鲜明价值导向、树立文明标尺,引导市民崇德向善,促进城市文明和社会发展进步。一方面,突出德主刑辅,科学确定执法、奖励惩戒、共建共治的原则,推动思想观念的“最大公约数”转化为人们行为的规矩和准绳。另一方面,突出促进保障,推动思想文化和文明道德领域立法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条例》甫一出台,就在网络上成为“热搜话题”,受到广大市民高度关注。

  5.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为医务人员安全披上法治“防护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在立法过程中,采取立法专班推进方式,统筹立法资源,缩短立法周期;立法聚焦维护医院安全秩序、更好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在法规题目、立法目的、立法主要内容、立法体例等方面,坚持“小切口”立法思路,使靶向更集中,措施更明确,操作更具体可行。业内人士称赞,“《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为医务人员安全披上了法治‘防护服’。”

  6.通过《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强化应急核心能力建设。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工作计划,及时启动20部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工作。2020年9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颁布并施行的《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是其中一部。《条例》固化了群防群治在首都基层治理改革中的先进经验,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超大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规律,发挥了首都科技创新优势和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强化了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得到了媒体的重点聚焦和广大群众的支持拥护。

  7.通过《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2020年11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施行。《条例》规定,市、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防治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本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条例》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落实健康北京战略、建成中医药发展首善之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8.立法加强生态涵养区建设,推动守好首都绿水青山。2020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组建专班制定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推动守好首都绿水青山。立法过程中,围绕生态涵养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从“建设好保护好绿水青山”“推动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用生态的办法解决生态的问题”四个方面做出规定,侧重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等方面的职责。9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11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了二审。人民日报以《让看山护林保水的人增收》为题对北京立法加强生态涵养区建设,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宣传报道。

  

以人大监督助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9.聚焦“关键小事”,三级人大代表参与“两条例”实施“三边”检查。聚焦垃圾分类和物业服务两个“关键小事”,为抓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7月中旬至10月下旬,联动区、乡镇人大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参与“两条例”实施情况“三边”(“三边”指“身边、周边、路边”)检查。由全市三级人大代表同时就一个问题进行多频次的反馈,就如同深入到城市的各个毛细血管中一样,能够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法规实施效果,让那些“难啃的硬骨头”显露出来,使改进工作明确方向,使监督检查更有实效。“三边”检查是疫情防控形势下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是三级人大监督工作的同频共振、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生动实践。

  10.推动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三地联合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双协同”的首部法规。为确保《条例》落地实施,京津冀三地同时启动执法检查;并在各自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跨省的联合检查和调研。2020年6月至9月,北京市常委会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机动车检验机构、进京路口综合检查站、施工工地、重型柴油车远程监管平台开展实地检查和调研,做到了“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和“区域协同、联合监督”。在第七次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三地交流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共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意见建议。

  11.服务首都发展工作大局,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从4月初至9月下旬,先后共组织实地调研145次,座谈交流150次,视频会议43次。形成对制定本市“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建议和26份专题调研报告,报市委决策参考。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北京“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目标等问题提出了建议。这份《报告》和26 份专题调研报告,是本次调研形成的“高质量调研成果”,更为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打下了坚实基础。

  12.做好执法检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地落实。2020年1月,《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为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推动本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条例》执法检查列为2020年监督项目,在《条例》实施的当年同步开展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做到了“覆盖全、问题准”。召开了线上启动会,听取了政府部门、部分区汇报,开展了高校、院所、国企、医疗机构、中介组织六场线上调研;赴中关村专场听取了创新企业意见。找出了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增强了监督刚性和实效。做到了“一督到底”,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13.聚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首次开展法院工作专题询问。2020年9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对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2012年开展专题询问以来,首次对全市法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聚焦委员代表们共同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层层追问,力求把问题问清问透。询问内容涵盖了社会广泛关注的惩罚性赔偿、中外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同案不同判、商标恶意抢注、互联网法院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案矛盾、专业审判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使议题审议更加全面深入;同时,这次专题询问增加了追问环节,增强了询问效果,增进了社会共识。

  14.人大监督助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再升级。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监督工作计划,围绕《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及北京市相关重点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独特资源优势,邀请在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监督工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关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专题询问”议题,体现了人大监督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再升级和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15.升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迈入“大数据”新时代。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了升级,标志着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迈入“大数据”新时代。升级后的系统数据收集和归类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数据筛选、排列、校对的功能进一步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和统计方法开展多维度比对和分析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梳理问题线索的路径更加清晰。下一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构建以“平台为手段,数据为核心、问题为导向、分析为依据、整改为目的”的人大预算监督体系,探索建立一系列数据分析模型,客观、真实地反映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16.创新体制机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了法制办公室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工作报告在常委会公报上进行了刊登。今后,每年3月的常委会会议都将听取和审议法制办公室关于上一年度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和社会层面的显性化。进一步拓宽备案范围,将属于市人大监督对象的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属于监察、审判、检察工作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了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实现了备案全覆盖。开发完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辅助审查系统并投入使用,集成法律法规自动查询、比对、审查意见汇总的功能,全面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效率。

  

更加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17.创新改进代表履职培训方式,开辟“北京人大网上课堂”。2020年,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的要求,确保年度代表培训计划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原计划举办的代表履职培训班,及时调整为线上培训方式,探索开辟了“北京人大网上课堂”。参加网上课堂学习培训的学员为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市人大代表、部分区和乡镇人大代表以及市、区、乡镇街道从事代表工作的同志。依托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和国家行政学院的教学资源,“北京人大网上课堂”安排了18门课程、32.5学时的必学课程,还开放了大量的选学课目,为代表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提供了更完善的知识体系。“北京人大网上课堂”是组织代表履职学习的新举措,也是拓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方式的新做法,新尝试。

  18.以高质量法规宣传报道,推动法治观念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法规宣传贯穿到立法和监督工作全过程。一是不断完善法规通过后新闻发布会制度。第一时间进行法规宣传和解读。二是首次召开京津冀立法协同新闻发布会,也是省级人大首次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三是在法规全文发布时,同步刊登法制工作机构对法规的权威解读。四是结合执法检查和“送法上门”活动进行法规宣传。对于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主动策划、组织媒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既能有力促进法规的有效实施,也有利于法治观念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作者:张雪松
来源:《北京人大》

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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