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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北京:人大代表进“家”“站” 为接诉即办立法汇聚强大民意民声

北京人大 2022-09-25



关 注


导 读

今天(7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了关于《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草案)》提交二审。

在二审之前,一场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通过代表“家”“站”平台征求《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活动如火如荼地展开。活动中,全市11377名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到了306个代表之家、2184个代表联络站及社区、村镇,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宣讲、听取并征求了66915名市民的意见建议。

这次人大代表进“家”“站”征求接诉即办条例立法意见建议的活动有力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彰显了鲜明的人民立场。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到立法联系点、顺义区仁和镇“代表之家”听取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摄影 / 顺义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如何让一部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地方立法真正做到接地气、应民声、顺民意、惠民生,一场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通过代表“家”“站”平台征求《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活动给出了“高分答案”……


“家”“站”发出好声音——“接诉即办”不是“接诉即转”,派单前要先“分诊”


6月10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南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里热闹非凡,踊跃的发言时常伴随着阵阵掌声。六位前来为《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人大代表、近二十位社区居民、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围坐在一起,各抒己见、交流碰撞,把对接诉即办想说的话痛痛快快地说出来,也为推动条例草案的完善提出了很多接地气、冒热气的好建议。

接诉即办平台不是简单的二传手,要做“分诊员”,要让基层少做无用功,不要让“接诉即办”变为“接诉即转”……聚焦“精准派单”,居民们的意见建议朴实而又一针见血。


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南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社区居民反映对《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摄影 / 张雪松 )

居民代表董春利首先提到,接诉即办涉及的一些问题具有专业性,需要“精准派单”。居民代表铁木兰接着打了一个生动形象的比方,她说,政府服务热线的接线员,跟过去电话局的接线员不一样,应该更像医院的“分诊员”,先“分诊”,才能“精准派单”。在接到诉求后,要发挥“过滤网”作用,要对诉求内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进行初步筛查和研判,判断好诉求的性质后,应该联系哪个部门进行解决、解决的程度如何考评、解决时间如何预估,都需要搭建完善、系统的机制。而现在的情况是“有的问题不是社区居委会能解决的,结果也都派到居委会了”。

居民代表张战说,“接线员的选拔门槛要提高,接线员要政治思想好、觉悟高、有法制观念,因为在老百姓看来,他们代表着政府,要让老百姓信任,不要因为沟通不力,让‘接诉即办’变为‘接诉即转’。”
作为“接单”方,来自基层一线的东城区东花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许树森道出了深切体会,他反映,目前的接诉即办工作,职能部门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以基层的执法队为例,在协调级别更高的职能部门时,遇到了诸多困难,如果某个级别高的职能部门不配合,他们很难推进工作。他建议在遇到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让有职权的部门充分用好手中职权履职尽责、为民办实事。
在同一天上午,景山街道的人大代表之家里,人大代表们也在为接诉即办立法发出好声音。区人大代表吴庆慧提出,对于办理部门来说,目前的工作量极大,不利于集中资源办理诉求。超大城市需要更精准化的管理,可以用“智慧城市”的思路指导政府服务平台的“智慧管理”。


东城区景山街道的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们在为接诉即办立法献计献策。(摄影 / 张雪松 )

区人大代表危天倪认为,老百姓的一些诉求,有的是应该自行走司法程序的,走政府程序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还不利于老百姓以最便捷的途径解决问题。今后在接诉即办条例的基础上,区里可以给出具体的诉求办理实施细则,比如进一步细化接诉范围、各部门办理的依据、不能办理的理由等。
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南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和景山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的景象,只是本次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活动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次活动中,全市11377名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到了306个代表之家、2184个代表联络站及社区、村镇,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宣讲、听取并征求了66915名市民的意见建议。


常委会领导以市人大代表身份进“家”“站”,深入基层一线倾听“肺腑之言”


在这次代表“家”“站”平台征求《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意见建议活动中,市人大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和其他常委会领导都以市人大代表身份主动联系原选举单位,带头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参加调研和宣讲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听到了很多“肺腑之言”。
6月2日下午,市人大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以市人大代表身份到立法工作联系点、顺义区仁和镇“代表之家”听取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进一步合理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加大民生类诉求办理力度、规范限制不合理诉求、完善考评激励机制等。
区人大代表夏捷说,《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就像是“强心剂”,让诉求人心中更踏实,让群众看到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落实,诉求被更重视,办理更顺畅,让群众反映合理诉求多了一层保障;同时也让基层工作人员消除了后顾之忧,能够有效打压恶意诉求的生存空间,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基层工作者的合法权利,促进接诉即办工作秩序更加平稳。从大的层面上来看,条例立法坚定了接诉即办工作的长期性,保障群众反映诉求渠道的畅通,能够有效发现和消灭苗头性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仁和镇人大代表周靖慧坦陈,将接诉即办上升为法规条文、纳入法治轨道,给了基层干部足够的底气、清晰的权限。同时,周靖慧也反映了基层面临着的一些困惑和问题。比如,镇上也存在着不合理诉求占比较多的问题。个别诉求人反映的案件已经过法院判决或者信访三级终结,仍然通过市民热线来反映;有的村民因不符合集体土地收益发放条件,连续拨打市民热线几十次。
代表们还提出,面对社会主体应承担的义务,缺少考核约束。绝大部分群众反映的诉求都为政府的依法行政提供了很好的监督和提醒作用,但仍有相当部分的群众诉求超过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属于社会单位自身职责义务。对于这些需要靠社会单位解决的诉求,属地政府调动其积极性缺乏有效手段,效果不够明显。比如:镇里制定了《物业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将接诉即办工作纳入考核的40%比重,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物业单位办理群众诉求的积极性,但是约束性不强,没有激发物业单位主动办理的意识,解决诉求的成效还不够理想。
“畅通基层报请政府协调解决渠道”也是多位代表关注的问题。仁和镇人大代表王保文建议,针对一些管理空白,建立上报渠道。有一部分诉求是无明确职责规定的,是管理空白,基层接到诉求后也只能是做群众工作,不能帮群众解决实质性问题。如有上报渠道,将群众反映的该事项上报至市政务局,最后由市政务局确定行业主管部门,纳入职责范畴,推动问题解决。
仁和镇人大代表骆国深有同感,“条例草案明确了分级协调机制,承办单位对于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诉求,可以报请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建议针对同一类型的问题开设专项出口。基层吹哨了、协调了,下一步更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才行。”
在现场认真听取意见后,李伟当场表示,请大家放心,“对征集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整理和吸纳,把条例草案修改好。”


意见建议强调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在对条例草案征集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很多人大代表、普通居民发自内心地表达了对基层干部的感谢,由衷地体谅和理解基层干部的辛苦付出。他们也在反映意见建议时多次强调,基层干部、社区的普通社工确实非常辛苦,是接诉即办工作中的“承重墙”。不少意见建议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希望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平公正,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在海淀区代表“家”“站”意见征求过程中,市、区人大代表高婕、吕清都特别提出,诉求人要对基层干部有基本的尊重,对于恶意拨打电话,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的行为建议增加罚则。

有的代表建议,“相信基层干部的举证材料,比如在回访时,反映人表示未有工作人员联系,建议在考核响应率时,依据系统上传佐证数据(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的电话录音或见面照片)进行考核。”

“一个市民不断打电话说不满意,办理这个诉求的部门名次就下去了。要想办法对评估机制进行多维度的具体设定。”东城区人大代表肖放表示,评估标准也要精细化,不能只根据问题解决的程度来给出好评和差评选项,毕竟不同诉求的解决效率是不一样的。

也有不少代表建议,通过条例的制定推动向未诉先办、主动治理转变。提出条例草案中仅就承办方的部分容易显现后果的责任(公职人员对诉求人态度恶劣的、有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给予政务处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对于承办单位不推进主动治理,不开展未诉先办工作,或者不推进解决具有长远性、前瞻性工作而导致的诉求量异常上升等,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

市人大代表胡国卿说,“要完善考评激励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探索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的考核激励措施,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主动解决问题。建议对接诉即办工作中履职工作较好、成绩较高、解决及时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反之,在接诉即办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形式主义、敷衍了事、处理回复不及时、拖办延办、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启用问责机制,严肃追责。”


结语:

让立法“民意征求”直抵基层、直通一线,走到居民和代表身边


接诉即办条例涉及广大市民群众利益,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次代表进“家”“站”征求意见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坚持开门立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彰显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全面充分地了解和反映了诉求方、接诉方、承办方的需求,而这也正是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高立法质效的题中应有之义!

本着“将意见吸纳得更充分一些,情况考虑得更周全一些”的原则,本次意见征集充分发挥了代表“家”“站”作用,真正让立法“民意征求”直抵基层、直通一线,走到了居民和代表身边,汇聚起了强大的民意民声,为进一步将这部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服务法”、总结改革成果的“制度保障法”、具有北京特色的“首都原创法”制订好、完善好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张雪松、李凯
来源:《北京人大》杂志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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