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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高层调整,陕西省委副书记贺荣重回最高法任党组副书记

政事儿 法者心声 2022-12-05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更新领导信息显示,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贺荣已回最高法工作,任党组副书记


此前,江必新为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目前他继续担任最高法副院长。


最高法官网截图


图源:陕西新闻联播


贺荣是山东临邑人,出生于1962年10月,1984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毕业,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刑一庭和研究室工作。


2001年7月,贺荣出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7年5月转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0年2月回到北京市高院,任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贺荣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3年10月转任最高法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


2017年3月,贺荣首次离开北京、赴西北工作,接替到龄退休的郭永平,出任陕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此后一年间,陕西以西安市委原书记魏民洲案件为突破口,接连查办了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西咸新区原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益民,西安旅游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有,西安市政协原常委、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安建利等严重违纪案件。


2017年10月,贺荣当选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2018年3月,她出任陕西省委副书记。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4月10日下午,全国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对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对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出部署。


右二为贺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贺荣,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姜伟、张述元,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裴显鼎、贺小荣出席会议。


上述报道显示,原任陕西省委副书记贺荣,已重返最高法院,任职党组副书记。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由副院长江必新担任。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已更新,出生于1956年9月的江必新,在今年4月已卸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贺荣有30多年的法院系统工作经验,2017年由最高法院副院长调任陕西任职。


她出生于1962年10月,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挂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2月,贺荣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两年后出任最高法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直至2017年3月调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为省监委主任。



贺荣任陕西省纪委书记期间,陕西反腐备受关注。


期间,清查了魏民洲系列腐败案,严肃查处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西咸新区原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益民,西安旅游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有,西安市政协原常委、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安建利等人搞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系列腐败案。贺荣也被当地媒体誉为“女包公”。


据报道,仅2017年,陕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559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40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91人,县处级61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5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51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76起,党纪政纪处分3353人;共有1754个党组织、4082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8年3月,中央批准她任陕西省委副书记,至今次重返最高法院任职。


贺荣简历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1980.09--1984.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8--1994.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8.0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其间:1995.09-1998.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8.06--2001.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7--2007.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2.09--2004.07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03--2006.06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10--2006.10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6.09--2007.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05--2010.0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
  

2010.02--2011.1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12--2013.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09--2013.10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10--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03--2018.01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2018.03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3--2020.04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2018.05)
  

2020.04--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政事儿、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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