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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法院7年的湖南高院原副院长李微被查!

法者心声 2022-12-05

5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现任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微简历

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湖南邵阳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1990年10月,历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庭庭长;

1990年10月至2001年7月,历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

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5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长级);

2014年8月至今历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纪委监委)


网络上关于李薇的资料不多,笔者检索到一篇李薇在担任省政协社法委主任期间的一篇采访稿,现摘录部分内容,供读者拓展了解。

将公正观念根植于内心

——省政协社法委主任李微谈法治环境建设

2017年7月20日,省政协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专题协商会召开。围绕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急需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湘声报记者对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微进行了专访。


公开透明运行权力

才能树立司法权威

湘声报:您曾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判决过大量民商事案件,熟悉非公经济的各类案例。您曾说,解决非公经济发展司法公正,重要的是审判人员需要改变思想观念。具体是指哪些思想观念需要改变?

李微:司法作为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解决非公经济发展司法公正,首先要求司法机关、司法从业人员将公正的观念根植于内心,要一视同仁、公平地对待政府机关、国企、民企等主体。

此外,司法人员的思想观念要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要主动去了解社会。当前,司法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伴随着案件审判终身负责制等制度的实施,迫切需要破除固有的思想观念,顺应改革的要求。

今年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新形势下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机关要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树立“三大理念”,即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

因此,我认为,只有将公正根植于内心,不断贴近时代和改革的要求,才能公正地判决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湘声报:调研监督组发现,少数违法违规办案现象,折射的是当前司法机关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对于强化对司法的监督,您有什么建议?

李微:国家的司法改革明确,必须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如何监督好独立的司法权,这在当前的司法改革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司法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就很可能被滥用。我的意见是,内部监督要健全,外部监督要科学有效。

司法机关,要建立一套内部的监督自查体系。同时,在司法改革过程中,要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外部监督机制,把握好监督与干预审判之间的界限。

另外,司法机关要正确认识监督,要有一颗愿意接受监督、谦虚接受监督的心。只有主动地接受外界的监督,公开、透明地运行司法权力,才能树立司法权威。

转自:东方法律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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