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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玩儿的就是心跳?处理诉讼、仲裁前你该知道的两件事

法嘉LAWPLUS
2024-09-05


商业世界中的法律纠纷在所难免,法务也面临着很多争议解决方面的课题。


今天,我们就将为大家带来若干有关争议解决的思考角度及干货知识,为处理好公司所遇到的国内诉讼、国内仲裁、国际诉讼、国际仲裁的相关事宜,做好准备!


本期内容要点


1. 国内诉讼:真实情况中,法官如何判案?

2. 国内仲裁:从仲裁员视角看仲裁



国际诉讼国际仲裁的相关内容

会在近期陆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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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实情况中,法官如何判案?

国内诉讼



要处理好国内诉讼,那理解法官、了解他们从居中裁判的视角能看到些什么,就很重要——


法官的视角有别于律师和法总,法官有自己的一套逻辑体系,我们希望带大家透过表象看本质。


学校里教的三段论,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事实,然后推理得出一个结论。


实际的庭审过程并不完全是这样的。


其实在一个具体的案子当中,法律是不确定的,事实也是不确定的。所以法官在看待案件的时候,眼光是在事实和法律之间来回穿梭的。


那么法官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判断标准是,这个案子的处理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基本观念。


怎么去达到公平正义呢?


庭审现场会有争锋,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法律为何有效、为何无效肯定是有争议的。要判断是否有效都要基于法律上的事实,而事实从证据中来,证据就构建成了一个法律要件的基本框架。


虽然我们在《民诉法》第十三条写了“诚实信用原则”,从原理上来讲,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如实地去陈述案件的事实,如实地提供证据。


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故事只有一小部分重叠,甚至是完全不重叠。法官需要花很多时间去查明事实。


如果各位法总参与过诉讼或仲裁可能会发现,某个案子如果开了三个小时的庭,可能有两个半小时在查事实,只有半个小时在辩论,大量时间都在去伪存真。


在事实逐渐清晰的过程中,法官开始思考这种情况到底适用何种法律,能够把这个案件公平地处理掉。


律师的视角跟法官不太一样。发生争议的时候,正常情况下双方会先进行沟通,能够私力救济也不必麻烦法院,毕竟对于企业来说诉讼成本也是很高的。几轮沟通之后,双方大致就清楚了各自的见解,在找到外部律师的时候,已经在构建自己的案情故事了。寻找证据、查漏补缺是律师的责任,而法官要做的是分配举证责任,职业视角其实是不同的。



导师介绍


为我们带来法官视野的专家导师,是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震远老师。


胡震远

方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胡震远博士擅长争议解决,尤其是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反垄断法、金融法及其交叉领域的复杂纠纷解决,对民事诉讼实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洞察。胡博士还兼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等社会职务。


导师介绍🔗:你将在废墟之上,造自己的城邦



2 

从仲裁员视角看仲裁

国内仲裁



要处理好国内仲裁,那了解仲裁员的视角,熟悉仲裁与诉讼的异同,就是处理仲裁的基础操作——


仲裁和诉讼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


先来说文解字,“仲”字由“亻”旁和一个“中”字组成,这个字原来是“中间”的“中”的异体字,其实就是“中间”的意思。


加了一个“亻”就是指“居中的这个人”或者是“老二”的意思。


“仲裁”就是指“居中而裁”。



比如说,两个人各执一词吵来吵去,没有结果,这时候就需要找个“柏阿姨”作为中间人。居中而裁,是民间常见的一种争议解决方法。


本身“仲裁”的源起不是国家授权,而是找一个德高望重、大家都信得过的“第三人”来做中间的裁断。


仲裁最早兴起的时候是在某些特定行业,比如海事、珠宝,法官也很难知道这么专业的行业里平时具体是怎么操作的。这时候就需要了解操作、了解行规、了解技术的业内人,反而并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没那么高。


法官的长项是在法律的适用上,这个案子怎么判才公平,怎么判才不会对别的案子造成很坏的影响,才能引导有序、规范的商业行为,这些都是法官要考虑的。商业上的逻辑和目的并不是法官的首要考量。


但是仲裁员就不一样了,仲裁院是商界的,他们非常了解整个行业的发展流程,可能经常会参与商业上的谈判,文本当中的每一个小Trick、小花样都逃不过他们的法眼。


仲裁员会更加贴近商业人的思维,而且没有类案同判的枷锁,可以更加灵活去裁判,可能会更贴近商业安排上的想法。


可以说法官都是“仙人”,他们的思维跟“正常人”不太一样,但是仲裁员都是正常人。


他们就是法总身边这些懂法的、经常参与商业活动的人,非常能够理解商业上的安排,最后裁决的结果也会更贴合商业上的创新和目标。


你要说诉讼玩儿的就是心跳,那仲裁比诉讼玩儿得厉害多了。


因为仲裁裁决不公开,也没有类案必须同判的规则,不受到任何上级法院审判监督的影响,所以玩的就是心跳


最后一裁终局,几乎是没有救济措施的。


那仲裁的不可预测性和可预测性在什么地方呢?


就在仲裁员的选择上。


这个仲裁庭到底专业素质如何,你对他的专业性有没有准确的判断。


至于具体怎么判断就请来听法务必修的争议解决实务工作坊2.0,听功力深厚的赵芳老师传授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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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介绍


为我们带来视角转换专家导师,是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芳老师。


赵芳

汇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赵芳律师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廊坊仲裁委员会的在册仲裁员,同时还是经伦敦 ADR-ODR 国际调解中心认证的调解员。赵律师执业已逾二十一年,她曾代表客户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内其他各级地方法院处理数百起诉讼案件。


导师介绍🔗:说老实话,我想不出题目——但点进来了你就不会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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