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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图 | 矢志向学 共襄专业盛会 | “涉网黑恶犯罪实务论坛”纪实

(题字:南开大学法学院校友安尧)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的历史性成效,并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但随着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
为响应中央打击网络黑恶势力的部署要求,聚焦涉网黑恶犯罪实务,2023年4月2日,由菏泽市律师行业党委、菏泽市律师协会主办,京师菏泽分所承办的“涉网黑恶犯罪实务论坛”在菏泽市委党校报告厅成功举行。
京师律所9名律师作为主讲人参会,与菏泽市广大律师同仁共同对涉网黑恶犯罪实务进行了深度探析。
▲论坛现场

▲论坛现场

菏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菏泽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青,菏泽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会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品新,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朱桐辉,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菏泽分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京师菏泽分所执行主任杨永涛等494名同志共同参与会议。

菏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菏泽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青

菏泽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会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品新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朱桐辉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菏泽分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







京师菏泽分所执行主任杨永涛


▲:串讲主持-京师菏泽分所齐远松律师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菏泽分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对本次论坛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公安部在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推进会,全力打击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黑恶犯罪。
他表示,菏泽市律师协会一直致力于为律师专业赋能,全面提升全市律师的执业能力,希望此次活动在京师菏泽分所的承办下,能够帮助律师及时了解并掌握新型犯罪的特点,促进行业内的发展交流。

菏泽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会领在致辞中提到,近年来,菏泽市律师协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此次论坛既为菏泽广大律师提供了相互借鉴的机会,也为加强律师工作力度、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供了良好机遇。
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交流,能切实增强律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学风、刻苦的精神钻研法律实务,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懈努力。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朱桐辉以“网络套路贷”为例分享了涉网黑恶犯罪电子数据的取证、审查及质证。他从“套路贷”三层要件为切入点,论证了电子数据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类型之一,在“套路贷”案中具有关键作用。
基于此,他总结出一系列律师取证的注意事项,并分析了要件引导下的聚焦式纵横结合审查在电子数据分析中的提纲挈领性作用,为律师的办案取证提供了理论依据。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从侦查证据审查的角度出发,列出了“电子证据未封存”、“委托鉴定的证据证明不了是封存的证据”、“合法进入计算机违法修改数据”三种电子证据无效的情形。
他指出,律师在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不仅要做到敢取证、会取证,还要紧跟科技发展步伐,提高洞察力和案件分析能力,对电子证据要细致处理、谨慎封存,确保证据的有效性从而达到最佳辩护效果。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以过度维权为视角,讲述了敲诈勒索案件的出罪理由,内容包含敲诈勒索罪相关法律规定、违法阻却事由“法秩序统一原则”、“法秩序统一原则”下认定敲诈勒索罪基本规则三项内容,并通过案例分析讲述了“认定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规则”以及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考虑因素,帮助律师厘清此类案件的内在逻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刘品新教授就涉网涉黑案件的电子证据辩护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分别对电子证据辩护、大数据辩护、进攻型辩护分别发表观点,同时对重建案件事实、重建现场的辩护、现场勘验的辩护进行分类探讨,为在场律师提供了独到的办案方法论。

上半场讲座结束,菏泽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会领对各位律师的分享内容进行了全面总结,他指出,课程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从理论到实际编织出覆盖全面的知识网络,从宏观到微观搭建起层次分明的专业体系,令人受益匪浅。
他表示,希望广大律师在课后能够做到“博学之、善思之、笃行之”,秉持理论联系实际联系实际的原则,树立不断学习的意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改进工作方法,提升业务能力。
此外他提出,各律所可积极组织律师进行交流沟通,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和落实,夯实律师专业素养,推动和促进我市律师业再上新台阶,开启律师工作新局面。
▲论坛合影

讲座下半场由京师律所总部的7位律师担任主讲,京师菏泽分所执行主任杨永涛致辞。他对京师律所刑委会各位讲师、京师律所总部及各分所律师、及其他律师对本次京师菏泽分所论坛活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各位参会同仁介绍了京师菏泽分所的基本情况、发展历程及将要开启的“京师律师进百家小区”活动。

随后,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陈海阳,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京师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孙建章,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某省高院刑庭副庭长梅育,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北京市某区法院刑庭副庭长蒋为杰,京师律所刑委会无罪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京师律所刑委会疑难案件论证中心秘书长王峰,京师律所虚拟财产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律所刑委会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晓娟等7名律师从不同层面针对涉网黑恶犯罪开展实务讲座。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菏泽分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京师菏泽律所执行主任杨永涛,京师菏泽律所执行副主任秦帅、执行副主任赵迢群,执行副主任冯冠杰,党支部书记孔祥政,京师律所刑委会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陶宽、京师律所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瑞参加本次论坛。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陈海阳

京师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孙建章


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某省高院刑庭副庭长梅育

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


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北京市某区法院刑庭副庭长蒋为杰

京师律所刑委会无罪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京师律所刑委会疑难案件论证中心秘书长王峰


▲:京师律所刑委会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晓娟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菏泽分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

京师菏泽分所执行主任杨永涛

京师菏泽分所执行副主任秦帅


















京师菏泽分所执行副主任赵迢群

京师菏泽分所执行副主任冯冠杰


京师菏泽分所党支部书记孔祥政


京师律所刑委会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陶宽


京师律所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事务部主任陈瑞

孙建章律师在电子证据的质证与审查中讲述了电子证据及电子数据的概念,阐释了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查与质证的要点以及电子证据的检查(检验)方法。

京师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孙建章

梅育副院长立足涉网黑恶犯罪概况、涉网黑恶犯罪的特点、涉网黑恶势力认定标准之“变与不变”深入剖析了涉网黑恶犯罪的本质。
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某省高院刑庭副庭长梅育

蒋为杰副院长以“李某某通过网络实施诽谤行为案”为例概述了网络犯罪中的管辖问题,对犯罪地管辖、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的理解、主要犯罪地的确定、管辖异议的解决进行了全面分析。

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北京市某区法院刑庭副庭长蒋为杰

王峰律师对“套路贷的形式”“套路贷的定义情形”以及“套路贷”的出罪因素进行了总结,得出“不能用套路贷的常用手法来代替犯罪构成”的结论。
京师律所刑委会无罪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京师律所刑委会疑难案件论证中心秘书长王峰

陈海阳律师将网络敲诈勒索与传统敲诈勒索进行对比,详细分析了网络敲诈勒索的行为主体、具体行为和发展趋势,并研讨了系列实务问题。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陈海阳

李齐广律师讲述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辩护要点”,通过对网络诈骗的概念、法律依据、特殊性方面进行分析,为律师分享了系列辩护方法。
京师律所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

李晓娟律师则从网络水军的进阶史、国家对网络水军的专项治理、网络水军的入罪分析、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的变异及辩护点四大章节阐述了网络水军的入罪类型和处罚方式。

京师律所刑委会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晓娟
主持人-京师菏泽分所彭佳宁律师

京师菏泽律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为王发旭、陈琦、陈海阳、孙建章颁发矢志向学 涉网黑恶犯罪实务论坛 荣誉讲师聘书。

京师菏泽律所执行主任杨永涛为梅育、李齐广、蒋为杰、王峰、李晓娟颁发矢志向学 涉网黑恶犯罪实务论坛 荣誉讲师聘书。

讲座结束,京师菏泽分所管理负责人韩广旭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离不开京师律所全体系律师及律界各同仁的鼓励与支持。今后,京师菏泽分所将继续积极筹建专业部门,实现行政团队专业化,律所团建常态化,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同时期望能与律协及各大律所之间的友好交流,营造互惠、互促的学习风尚,助推法律专业化建设稳步运行。

此次论坛圆满完成,下一步,京师菏泽分所将积极与广大律师增强联络,借鉴先进发展经验,推动构建立体的专业互动体系,在行业内形成资源共享、合作共进的良性循环,提升京师律所的品牌化效能,为推进法治化建设打好专业基础,贡献应有之力。
来自公众号“京师菏泽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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