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张烜墚:司法“转卷通道”亟需效率优化! [兰亭司法管理评论四]

2016-12-05 张烜墚 司法兰亭会




最近好几个管辖和上诉的案子都在法院转卷过程中,其中,长的已经四个多月没有音信了。转出法院说:“早就转出了”,到接收法院查,却怎么也查不到。好好的案子,就这么“失联”了!

之前在检察院干过,因此简单咨询了下,但居然没有人能说清“转卷”到底是个什么流程,也没有人能说清它什么时候能够到达。只是有一次听法官淡淡地说过“正在走机要。”

可是,对古老而神秘的“机要通道”,又没有人能说清它是人送的,还是蜗牛送的!在物流和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类似京东到家已能实现下单后数小时送货到家。如果真像法官说的“正在走机要”,那“机要”还真是让人无语、汗颜。

相关法律把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得很明确,对“案件转卷”流程和时限,却缺乏控制。这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让人民群众无法爱他!当然,有些案件被告会爱,但被告也难免有时当原告啊。

“法共体圈”里的大咖,谁能呼吁一下?让这个空白问题,在司法改革浪潮里,给解决下。

同时,我也借此呼吁下,法院应多引进些现代化管理手段,并让实践证明优秀的第三方公司参与软件设计(听说,法院、检察院自己设计的判例查询系统,法官和检察官普遍觉得用着别捏、繁琐),好让法官轻松些,群众便捷些。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一个法院管理不科学的“槽点”,那就是——结案率考核过于粗糙、泛化。这导致立案登记制刚出来一年,就挂了。真是逼死法官,急死律师,委屈国企银行!难道就不能请些懂业务和诉讼规律的人士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指标吗?

其实,我发现,结案率这个指标,即使要考核,那么只需改为,在每年12月底时,只考核当年前三季度及上年度第四季度收案的结案即可。给法官一个最起码的简易程序的时段结案也行啊。

这样,也能避免前几年出现过的,不少法官11月甚至国庆后,就不接案或推脱案件了。

对法官而言,当年年底接收案件须在年底结案,并列入考核,简直就是无妄之灾。

作者:张烜墚,天津明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编辑:朱桐辉,南开大学法院副教授。

版式编辑:蔡胜宾,南开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


以下目录,一触即阅

【兰亭法共体评论系列】

一、车浩:三种意义上的法律共同体

二、周世博:关于构建法律共同体的两点思考

三、马浩源:从法律集合体到法律共同体:利益还是法律?

四、马浩源:律师转行做法官的进路和障碍

五、谢献卿:新春之际再次呼唤“法律共同体”

六、朱桐辉:“蒙冤者援助计划”的制度意义及期待

七、张小桂:司改背景下的法律人职业道德建设与从业资格考核完善

八、王子涵:公检法,别再“桃园三结义”

一、蒋华林:律师也要为冤假错案负责?

十二、任潇亚:呼格墓志铭撰写一周年之际说司法理性

十三、张烜墚: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几点想法

十四、刘作翔: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界定、差异性及其解决

十五、孙璐:错案追究的落实与律师作用

十六、林强:有效辩护不足的原因解释及应对

十七、体制合力有利有弊,法共体仍需努力——聂树斌无罪后有感 

【兰亭司法管理评论系列】

一、朱桐辉:数目字管理下的刑事诉讼

二、刘子睿:法官中立、消极、隔离、尊荣是法官安全的最佳之道

三、刘子睿:从黄虎劳动纠纷“恶化升级”看法官保护

【兰亭司法评论系列】

一、王子涵:冤案是如何产生的?——评电影《即使这样我也不是咸猪手》

二、薛亚密:在“强奸之都”拿什么保护你?——评电影《印度的女儿》

三、武亚芬:性侵、谎言与有罪成见——评电影《狩猎》

四、朱桐辉:司法兰亭会升级原创宣言(修订)

五、朱桐辉:司法亲历、参与、访谈中的观察与辨别

六、李忠华:通过民众参与治理实现对腐败的零容忍

七、罗猛:论我国实行反腐“零容忍”的理由及路径

【兰亭法政评论系列】

一、李忠华:通过民众参与治理实现对腐败的零容忍

【法共体评论经典系列】

一、强世功:法律共同体宣言

二、申欣旺、强世功:再论法律共同体:超越与重构

三、徐显明: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

四、贺卫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困难

五、刘桂明:法律共同体:不能只在梦里遥想

六、刘桂明: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

七、张建伟:虚拟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八、张建伟:同侪尊重原则与良好司法氛围的培育

九、傅郁林:诚实信用:法律共同体的生存准则

十、李群星: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回归与超越

十一、吴卫军、冯军:论法律共同体

十二、邹碧华: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法律共同体

十三、鲍禄:法律共同体初论

十四、马荣: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实践路径分析——以徐州地区为蓝本

十五、胡祥甫: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新起点

十六、季卫东:我对法治中国的具体设计

十七、车浩:三种意义上的法律共同体

十八、卢学英:法律共同体

十九、程晓璐: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须消除门户偏见

二十、刘作翔: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义

二十一、汪庆华:迷失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二十二、陈有西:法官、检察官、刑事律师,会有共同语言吗?

二十三、Huangwende:法律职业共同体,没有也罢

二十四、蒋惠岭:司法改革能否改出强有力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二十五、刘思达:职业化及其批判

二十六、江平:法律人的守与变

二十七、江平:我心目中的律师是何形象

三十、周永坤:夹板中的中国法律与法律人

三十一、方流芳:法律人为什么容易学坏

三十二、吴洪淇:城邦如何构建:变迁中国的法律职业解说

三十三、卞建林:解析审判中心视野下的诉审关系

三十四、夏锦文:法律职业化:一种怎样的法律职业样式——以司法现代化为视角的考察

三十五、朱国斌、伍华军:“法治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

三十六、李曙光:法律职业共同体片论

三十七、黄太云: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新型律检关系

三十八、程金华:法律人从政--合理性及其验证

三十九、陈振铎:“死磕派”有无第三条道路?

四十、刘桂明:为什么法官与律师会打起来?

四十一、梁治平: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否可能

四十二、贺卫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面临的四大障碍

四十三、蒋华林:“磕出”一个法治中国!——兼与王凤涛博士商榷

四十四、周东旭、单玉晓:律师与法官:双向旋转门


倡导对法律人的人文关怀,促进法律共同体理性沟通。

欢迎投稿:zhutonghui110@163.com。


文人雅士,司法贤达,尽兴而来,赏雪煮茶,问道论法,或和或闲…

欢迎关注公众号——司法兰亭会(长按下方二维码)、微博——司法兰亭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